徐忠青尺之辯 「虛假出資」的真與假

從昨天下午開始,關注中國金融業的人都注意到了一場央財大戰,央行研究局局長徐忠和財政系統的青尺隔空喊話,在兩個人的對話中有一個關鍵的點,就是爭論財政對於國有金融機構的出資是否真實的問題,財政是否真實出資?如何理解財政發債的注資和財政收入的注資的區別?這些問題對於我們讀者理解金融、理解這場辯論有很大的好處,從某種程度上講,財政部《關於完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的指導意見》的立論依據,也是這種注資是否真的拿了“真金白銀”,下面的一篇文章來自《央行觀察》的專欄作家維特根斯坦,他從財政注資金融機構是否虛假這個問題入手,深入淺出的談了這個問題,對我們理解這場論戰的一個側面有很大的幫助。

文 | 維特根斯坦,央行觀察專欄作家

央行徐忠最近的一篇講話,講當前形勢下財政政策大有可為,財政系統的青尺發文反駁。本文只討論講話中的一個問題,也就是財政注資金融機構是否虛假。

98年中國銀行(港股03988)業整體資不抵債,需要補充資本。財政發行2700億特別國債,由工農中建購買,財政拿到資金之後重新投入工農中建作為資本,於是乎四家大行就增資2700億了。

如果一家公司,貸款1個億給大股東,然後大股東用1個億重新注資這家上市公司,這是否是虛假出資?換句話說,大股東出資2個億成立一家公司,成立後又借走1個億遲遲不還,那麼這是否是抽逃出資?

如果一家銀行,貸款500億給一家企業,而這家企業用這500億注資這家銀行,那麼銀行的資本是否充足了?大家會說,由於借款給企業的500億按照100%計算資本佔用,因此上述注資對資本充足率的提升沒有任何幫助,因為新增的資本完全被新增的貸款所佔用了。

事實上,財政銀行這件事情,在當年就有定論,那個時候央行就暗指財政的注資不是“真金白銀”,因為央行後來用外匯儲備注資銀行,銀行手裡能用來花的錢真的增加了。而財政注資銀行之後,銀行手裡的錢還是那麼多。

青尺提到,“只要中央政府沒有窮到打白條掛賬的地步,質疑中央財政沒有真正掏錢,這種說法是很不專業的”。有意思的是,通過發行特別國債來注資銀行,恰恰是青尺所說的“打白條掛賬”,也就是記賬式國債。

如果沒有打白條掛賬的話,財政應該用財政存款來注資,而不是用發行國債的方式。那為什麼不用財政存款注資呢?因為1999年底,政府存款還不到1800億,1998年注資2700億對於中央財政來說,還真是一件需要打白條掛賬的事情。

所以20年前,各個機構對於財政注資銀行這件事情,是做了很多支持的。如果不是財政,而是現在的一家企業,那麼工商局會說從公司借錢注資有虛假增資之嫌,證監會會說這對於小股東不公平,因為大股東這筆借款的利率低於市場利率,中小股東沒有享受到這個特殊待遇,或者說上市公司少賺的利息被所有股東分擔,但好處只有大股東享受。銀監會會說資本充足率沒有任何改善。更不要說,央行還專門發文表示,特別國債可以算作超額存款準備金,可用作清算用途。

而且,青尺沒有提到的是,1998年當年財政注資銀行之後,不出3年,2700億就又被它注資的幾家銀行虧光了。如果沒有其他機構的介入,不會有“不良資產轉為優質債權”的事情,而應該說,98年注資之後,形成了實實在在的新的虧損,承擔者是全體納稅人。當年的人對此都很清楚,這也是為什麼市場對於外匯儲備注資也有很多反對意見,畢竟那是真正的錢,可以直接買東西,而不是像國債一樣,需要先換錢才能買東西。

現在看來,財政對於國債的運用,是非常高超的,並不遜於央行。國債的資本佔用是零,但本身又確實有價值,能夠用來出資,其實是非常有想象力的。青尺說貨幣當局資產負債表的伸縮度極大,但事實上,財政在發國債擴自己的表的時候,也是絲毫不僵硬的。

另外,青尺所謂“舉債安排的支出與通過財政收入安排的支出都是掏出真金白銀”的說法是很有趣的。財政收入安排的支出,是把別人的錢通過稅收拿來,再支付出去,本身是存款的轉移。而從銀行舉債,本身是銀行在創造存款給財政花。資金本身確實並無區別,但是資金的來源可是大有區別。

改革開放之後,國債市場一開始也是面向非金融機構的,但是根本發行不出去,走了很大彎路,後來轉型到以金融機構為主,特別是銀行通過購買國債,創造出貨幣給財政來支出,才有了今天這樣卓有成效的市場氣象。甚至今天,比較一下交易所國債和銀行間國債,也很容易知道,沒有銀行支持的國債市場,會是怎樣的情景。

聯想到最近傳聞說中投打算回到境內投資,如果成行,那麼這就是一家發行了1.5萬億國債在國內投資的機構,因為中投的成立是2007年發行1.5萬億國債的結果。關於虛假出資的這場爭論,恐怕還可能蔓延到別的維度上去。

附文1:《徐忠:當前形勢下財政政策大有可為》

文 | 徐忠

當前中國經濟中的主要問題是結構性和體制性的,財政政策的結構性特徵比較明顯,有發揮作用的很大空間。目前,多個現象表明積極的財政政策不夠積極,甚至是緊縮的。中央財政要發揮逆週期的宏觀調控作用,實行真正意義的減稅,做實國有金融機構的資本金,支持有條件的地區擴大投資。財政政策近年來做了很多事情,財政部的同志經常加班加點,財金23號文、《關於完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的指導意見》從文件本身寫得都挺好,但是近期市場上對財政政策的詬病也比較多。

多個現象表明積極的財政政策不是真積極

財政是國家治理體系的基礎和支柱,思考財政問題,一定要站在國家的高度而不能是部門的立場。中國的財政部喜歡與美國財政部對比,強調自己的權利太小。實際上,美國財政部相當於我們的國務院,至少相當於我國發改委、財政部和商務部三者之和。中國的財政體制脫胎於計劃體制,財政政策制定實際是分散在多個部門,各部門往往從自身立場出發制定政策,公共財政的現代國家治理體制還沒有建立起來。

就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而言,在健全的財政治理結構裡有相當部分內容應該是制衡。金融危機反映出,每個經濟體都要防止政府亂花錢。從預算的角度來講,預算制定、預算批准、預算執行和事後監督,都要建立足夠好的制衡關係。相比之下,中國的財政透明度很不夠,信息披露大而化之,缺少公眾監督,不要說人大代表看不懂財政報表,我也看不懂。沒有有效的信息披露,事實上監督制衡無法實現。

從這樣的大方向出發,觀察當前的財政運行,至少有以下幾個問題值得重點關注。

預算管理不健全,導致財政運行存在順週期性,沒有發揮好逆週期宏觀調控的作用。財政赤字並不是越少越好,更不是收入增長越多越好。為了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金融部門正在去槓桿,貨幣政策實際上是穩健中性的。在這種背景下,財政政策應該是積極的,然而現在看到的情況是,財政收入以較高的速度增長,今年預算安排的赤字率是2.6%,與去年3%的水平相比是緊縮的。即使按照一些財政專家所測算的,實際的赤字率可能達到3%,那也不是積極的。因為對地方債務控制後,總的財政政策不可能積極。用我一位同事的話講,沒有赤字增加的積極財政政策就是耍流氓。

財政支出以應對短期問題為主,缺少對長期問題考慮的財政制度設計。從長遠來看,地方隱性債務問題、養老金缺口問題,都需要財政資金解決。通過供給側性結構性改革,化解產能過剩、槓桿率偏高、房地產泡沫等結構性問題,也需要財政政策提供支持。寄希望提高財政收入來解決這些資金問題是涸澤而漁,最終必須通過提高財政支出效率來解決。

提高財政支出效率關鍵要做好兩點。一是盤活財政存量。各級政府的國庫存款有四、五萬億,各級政府一邊存錢一邊借錢很不合理。有的資金充裕的地方政府,財政出資回購收費高速公路,免費通行後反而造成交通擁堵。

二是財政要提高把錢花好的意識。最近關於個人所得稅修法的討論比較熱烈,有財稅專家認為,起徵點不能超過5000,否則納稅人數量會大幅減少,不利於提高居民的納稅人意識。但是,財政部門很少強調納稅人意識的另一面,即提高財政信息透明度,財政支出要接受納稅人監督,對納稅人負責。

近幾年減稅政策不少,但是企業和居民缺少實實在的獲得感,有的企業稅負不降反增。公開資料顯示,近幾年的減稅降費規模超萬億元,但這兩年的財政收入增速一直高於GDP的增速,單位GDP承擔的財政收入增加了。這種現象讓老百姓對減稅政策的效果產生質疑,對市場的預期引導也會有問題。背後的原因是,政策制定是個系統工程,文件上規定的稅率和稅基可能減少了,但實際的徵管力度可能加強了。比如,原先營業稅的徵管有一定的彈性,但增值稅徵管有上下游企業的交叉對比制衡機制,管理更加嚴格。原先一些小微企業不交稅,現在必須繳納增值稅,否則不能給需求方開具增值稅抵扣憑證,業務會受到影響。又比如,支持創新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稅率上的優惠實際上是以企業有盈利為前提的,一些中小企業根本沒有稅前盈利,這種政策不過是空中樓閣。最終結果是大中型國有企業減稅,小微企業增稅了。同樣,目前正在進行的個人所得稅改革也有類似的問題。稅制修訂過多地考慮修改後對稅收收入的影響,為了保證稅收收入沒有很大的變化,只從稅率上考慮,沒從徵管上著手,導致稅率偏高。最近的新聞熱點顯示,明星逃稅現象比較嚴重,這表明稅收徵管沒有做好。個稅改革首先需要稅務部門自身做好徵管工作,才能設計出廣稅基、低稅率的改革方案。

金融去槓桿背景下,國有金融機構資本不足的問題凸顯,應當以財政資金向國有金融機構注資,並改善公司治理水平

金融是實體經濟的鏡像反映,實體經濟的負債對應著金融機構的資產。因此,金融亂象實際反映的是實體經濟和整個體制機制的問題,金融機構的槓桿是被動加起來的,是地方政府和國有企業規模擴張、槓桿率攀升的結果。近日發佈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完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的指導意見》寫得非常好,關鍵在落實。文件明確,財政部門集中統一履行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

我們認為,履行好出資人職責關鍵是做好兩項工作。一是要充實國有金融機構的資本金。從國有資產管理體制角度而言的國有資本,是經濟學中的“資本”概念,而非會計上的“資產”概念,國有企業只有減去負債後的“淨資產”所有權才屬國家所有,才是真正的“財富”。從金融業的角度看,現有國有金融企業的國有資本在很大程度上是不真實的,有的是自己為自己注資,有的注資早已消耗殆盡。之前的歷次注資,財政並沒有真正掏錢,“特別國債”實際是在央行的幫助下財政發債銀行買、銀行自己為自己注資,沒有真正增強銀行吸收損失的能力。一些金融機構股份制改革過程中設立的共管賬戶,也屬於類似的性質。當前經濟存在下行壓力,金融去槓桿導致金融機構資產從表外迴歸表內,資本短缺的問題顯得尤為突出,財政做實國有金融機構資本更加重要。為了增強防範和應對金融風險的能力,必須以財政資金真實地向國有金融機構注入資本。

二是通過銀行董事會結構多元化,提高董事會專業性,提升國有金融機構的公司治理水平。如果光是派人、給國有金融機構當“婆婆”,不能改善公司治理,我估計將來中央可能需要出另一個文件,授權人民銀行或其他部門來履行出資人職責。

整頓地方政府性債務不能一推了之,應著力避免財政風險金融化,對於地方政府性債務監管也要考慮地區性差異,不搞一刀切

隨著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深化以及穩健中性貨幣政策的有效實施,2017年我國宏觀槓桿率上升速度明顯放緩。但必須看到的是,高槓杆仍是當前風險的集中體現。單純從數字看,非金融企業部門的槓桿較高,政府部門槓桿率不高,但實際上大量非金融企業的債務是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和國有企業的債務。從這個意義上講,地方政府的加槓桿行為是高槓杆風險的源頭所在。據IMF測算,2016年如果考慮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的中國廣義口徑政府部門槓桿率為62.2%,已經超過歐盟警戒線標準。背後的原因很清楚,主要是我國的地方性政府債務信息並不完全透明,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的債務背後往往隱含著政府信用擔保和兜底預期,處於一種政府與非政府之間的模糊地帶,屬於準政府債務。

解鈴還須繫鈴人。在沒有理清楚政府與市場的邊界、財政與金融的邊界之前,將一些隱性債務劃到政府債務之外,一推了之,這對化解風險本身沒有幫助。這種做法可能引發地方政府的道德風險,償債意願降低,將財政風險轉嫁金融部門,勢必增加金融機構出現壞賬的風險,甚至引發系統性風險。事實上,地方政府的資產負債是同時擴張的,有些基礎資產的質量還是相對良好的,可以對其債務償還形成一定的擔保。地方政府的去槓桿不能只關注負債方,更要關注資產方,完全可以通過資產出售、兼併重組等方式來緩解債務風險。

在地方政府債務管理框架中,強調金融機構約束作用,比如今年發佈的財金23號文,大方向是對的,但是必須以落實財稅改革為前提,提供相關配套條件。歷史經驗表明,由於財稅改革落實不到位,在條件不具備的情況下,金融機構管不住地方政府的違規融資行為。

一是與地方政府相比,金融機構相對弱勢。金融機構通常只能從公開渠道獲得信息,很難實質性審查地方政府的資本金來源。目前的預算管理並沒有將經常性預算與資本性預算分開,地方政府也沒有公佈政府資產負債表,財務信息的透明度依然很低。在當前條件下,金融機構很難按照市場化原則有效識別項目風險。

二是沒有地方政府破產製度,地方政府事實上是無法破產的。實踐中尚未發生過兌付危機,中央不救助原則尚未得到實踐檢驗。金融機構容易對政府背景的投融資項目產生隱性擔保和剛性兌付的幻覺,地方政府和國企等軟約束主體成為金融機構眼中的優質融資主體,金融市場的定價規則和風險溢價完全被扭曲了。

三是地方政府軟約束導致對利率不敏感,難以用價格調節手段調節地方政府的融資行為。因此,未來要從根本上防範化解地方債風險,關鍵是加快落實財稅財稅改革,為金融市場的發揮約束作用創造條件。這也是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完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的指導意見》的關鍵所在,否則,地方政府債務損失首先要依靠金融機構的資本來沖銷,必然弱化財政部門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地位。

從當前形勢看,對於地方政府性債務監管也要考慮地區性差異,不能搞一刀切。中國是一個大國,各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和負債能力差異比較大,有的地區可能債務風險已經比較明顯,但有的地區還有一定的“加槓桿”空間,後者完全可以繼續發揮“穩增長”的積極作用。我們認為,在“穩增長”與“去槓桿”之間求得動態平衡,必須改革中央地方財政關係,建立市場化導向的地方政府舉債框架。重點是建立恰當的激勵約束機制,正確引導地方政府的行為,既賦予地方政府主動作為的空間,又要建立硬約束機制,防止地方政府亂作為。

總結起來,在當前形勢下,財政政策大有可為,要真正發揮逆週期宏觀調控職能,應當做好以下幾件事情。一是對小微企業、創新企業的減稅政策要落到實處。二是在控制新增地方政府性債務規模的同時,中央財政的赤字率要高於去年而不是低於去年。三是金融去槓桿面臨資本不足的約束,必須以財政資金充實國有金融機構的資本金,並完善公司治理,才能保證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不被削弱。治本之策,是加速推進中央與地方財政關係的改革,這對解決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房地產泡沫問題至關重要。

附文2:《財政政策為誰積極?如何積極?》

文|青尺

人民銀行研究局局長徐忠博士日前在財新網發表專欄文章,認為積極財政政策不夠積極,財政對防範金融風險有更大責任,並要注意一些問題。總的來看,不少觀點是值得借鑑的,但是可商榷之處也有很多,有的引起了較大爭議。本文簡要進行幾點探討。

積極財政政策等於提高赤字率嗎?

財政赤字通常理解就是收支差額,但是各國財政收支的口徑有一些差別,赤字口徑因此亦有所不同。簡單地用赤字率衡量積極財政政策,可適用於一般經濟評論場合,但對於專門研究財政體制和政策來說,是不夠嚴謹的。

媒體、學術界和金融機構對中國財政赤字口徑的討論由來已久,一些“看不懂財政報表”的人大代表和財經研究者也提出過計算赤字的修正方法,得出過不同的“實際赤字率”。這些分析各有一定道理,歸納來看,這些“實際赤字率”和官方赤字率的差別主要在於:第一,官方赤字沿用一般公共預算(原稱公共財政預算)新增債務規模的口徑,這個口徑是比較小的;第二,由於中央和很多地方財政設有預算穩定調節基金,有些地方有年度間結轉資金,通過淨調入這些資金可彌補一部分收支差額,可以視為不同年度之間赤字的調劑,減少了官方赤字的波動;第三,預算法修訂後按照“四本預算”(即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規定,廣義上赤字還應考慮政府性基金預算的收支差額(即地方政府專項債務)。此外,以前地方政府在預算之外的舉債融資,常被認為應計入廣義上赤字,但是很難追溯和準確統計。

查閱2018年預算報告,我們可以看到有關線索:“統籌收入、赤字、專項債務和調用預算穩定調節基金,適度擴大財政支出規模”。上述表述說明,雖然官方赤字口徑未發生變化,但財政部門在實際操作中已統籌考慮多種渠道加大積極財政政策力度,因此不能將赤字規模與積極財政政策的力度簡單等同起來。

財政注資金融機構是虛假的嗎?

徐博士文中有一個很吸引眼球的論點是,“現有國有金融企業的國有資本在很大程度上是不真實的。之前的歷次注資,財政並沒有真正掏錢。特別國債實際是在央行的幫助下財政發債銀行買、銀行自己為自己注資”。這種說法恐怕讓海內外投資者大跌眼鏡,甚至產生誤解。

事實上,財政當局的資產負債表擴張是受限的,舉債安排的支出與通過財政收入安排的支出都是掏出真金白銀,除了對舉債形成的支出往往要增加一些限制之外,資金本身並無區別;而貨幣當局資產負債表的伸縮度極大,由於存在印鈔稀釋貨幣的能力,對其“慷慨掏錢”則需要高度警惕。只要中央政府沒有窮到打白條掛賬的地步,質疑中央財政沒有真正掏錢,這種說法是很不專業的。

1998年全國財政收入只有9800多億元,發行2700億元特別國債不是一個小數。回過頭來看,當時設計出一整套合乎市場經濟規律的注資方案,是值得稱道的。放到今天來看,財政發債注資商業銀行,舉債的同時形成收益率較高的資產,同時央行釋放流動性,緩解資金面緊張,實屬十分正常的協同操作。只不過20年前市場主體和手段有限,定向發行國債、降準備金率和被注資的對象都同為四大行而已。

當年財政注資銀行,就是加大積極財政政策力度的重要體現,後來財政對於商業銀行股改的支持也是毋庸置疑的。從一直存續的特別國債及付息,到後來銀行不良資產轉為優質債權,這些都是實實在在的錢和權益,最後承擔者是全體納稅人,豈能轉身一筆勾銷變成了靠銀行自己和央行“幫助”呢?進一步設想,若1998年不採取這個注資方案,解決問題還有幾種可能:央行直接“放水”當出資人,財政擠掉大量民生支出用於注資銀行,財政以高息舉債注資而後用更多的財政收入償還;如果採取這些做法,最終利益受損的是誰呢?

金融機構是地方政府債務問題的受害者嗎?

徐博士文中認為,將一些隱性債務劃到政府債務之外,一推了之,可能引發地方政府的道德風險,將財政風險轉嫁金融部門;同時,金融機構對地方政府處於弱勢,由於財稅改革落實不到位,金融機構管不住地方政府的違規融資行為。筆者認為,上述說法有失偏頗。

首先,金融機構在地方債亂象中,很大程度上扮演著“共謀”或“從犯”的角色,絕不是隻會產生幻覺和弱勢的“傻白甜”。地方政府不規範舉債的各類形式、各個環節,幾乎都有不同類型金融機構參與,其包裝操作之複雜,遠超出基層財政部門的工作水平。在以前地方舉債處於灰色地帶的情況下,不可能在像發行政府債券一樣明面上公平競爭,金融機構在幫助地方政府融資時,自然設計對自己最有利的方案,既要確保剛性兌付,又要將自身收益最大化。考慮到地方政府融資衝動十分強烈,難說雙方究竟孰強孰弱,甚至在預算法修訂和地方債清理規範之後,還有金融機構強勢要求地方政府違法違規對非政府債務進行擔保。

在地方政府債務野蠻生長時期,金融市場產生了大批“高收益、低風險”的產品,扭曲了市場定價,擠佔了投向實體經濟的金融資源;規範地方政府債務管理是對這種扭曲的強力糾正,不可避免給地方政府和金融機構帶來陣痛。地方政府處置存量債務風險,的確應當分類妥善處理,防範處置風險的風險。對劃入企業債務、未納入政府債務的存量債務,應積極穩妥採取措施,加快融資平臺公司轉型,提高經營水平,增強償債能力。

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即使一些地方政府有意壓低納入政府債務的存量債務,也更多出於政績考核和風險指標的考慮,而不是有意賴賬不還,等著違約。因為基於中國國情和政治現實,特別是突出防範重大風險的背景下,地方政府是不願意看到轄內任何企業發生債務違約的,無論融資平臺公司、國有企業,哪怕是民營企業。

真正需要防範的是另一種傾向,就是站在金融機構的立場上,以防範金融風險為藉口要求地方政府兜底,對不該擔保或救助的隱性債務提供保護。這種做法延續了對金融市場的扭曲,不利於打破剛性兌付。尤其是提供保護的潛在手法,同樣能給新增隱性債務打開方便之門,刺激金融機構繼續“創新”,助長地方違規舉債融資。這種現象更為隱蔽,危害更大。

如何向大國財政與大國央行轉變

隨著中國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制定者都面臨著重大挑戰,主要是如何從小國趕超視角轉向大國主動視角看待問題。

財政方面,自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從現代國家治理的角度做了很大的努力,很多重大改革舉措已經擬定了路線圖,但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在推進改革和規範制度的過程中,用財政資金支付一些成本是合理且必要的,但財政資金絕不是彌補部門和地方既得利益的“唐僧肉”,不能認為過去存在的即是合理的。“對地方債務控制後,財政政策不可能積極,所以要增加中央赤字”、“金融去槓桿導致金融機構資產從表外迴歸表內,就要財政加大注資力度”,上述政策建議邏輯上顯得草率。即使積極財政政策加大力度,投向地方政府搞基建和向金融機構注資是不是優先選項,也需要慎重研究。

央行方面,雖然人民幣國際化進程積極推進,央行在全球貨幣政策協調中的作用不斷增強,但人民幣的國際地位滯後於中國經濟的國際地位,利率、匯率市場化水平與國內外期望還有不小距離。比現實差距更為重要的是理念差距,即決策思路上仍然屬於小國央行的特徵。

誠然,中國實施貨幣政策有很多客觀困難和約束條件,央行有不少苦衷可以理解。可讓人遺憾的是,一些內部專業人士主觀上對中央銀行的獨立性和權威性缺乏足夠重視,在徐博士的此篇文章中多處可見這種思維痕跡。最典型的莫過於在《關於完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中注意到“財政部門集中統一履行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卻有些忽略前半句“按照權責匹配、權責對等、權責統一的原則”,還提出“授權人民銀行或其他部門來履行出資人職責”。瞭解上世紀90年代商業銀行呆壞賬歷史的人,可以體會到《指導意見》中這一句原則的來之不易;也知道央行控股商業銀行意味著多大的倒退。

總而言之,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應當緊密配合,從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出發,協調製定政策和確定力度。在推進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關鍵階段,財政和央行要有所為、有所不為,在法治化和市場化的框架下,各司其職,權責匹配,自己不亂作為,也不要求對方亂作為,這才是對人民根本利益負責任的做法。

本文源自央行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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