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忠:金融業下一步開放要堅持三大原則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金融發展取得了長足的進步,金融業開放取得了歷史性成就。特別是,2018年以來金融服務業開放加快推進,取得重要進展。下一步,應繼續堅持“三大原則” 推進金融業對外開放:堅持准入前國民待遇和負面清單原則;堅持金融業對外開放與匯率形成機制改革和資本項目可兌換進程相互配合,共同推進;金融服務業開放的同時,重視防範金融風險,使金融監管能力與金融開放度相匹配。

有一些聲音擔心,金融開放過程中存在一定的潛在風險,比如金融業開放可能加速跨境資本流動,放大一國金融系統潛在的不穩定因素,影響宏觀經濟和金融穩定。同時,外資金融機構具有衍生品種類繁多、產品結構複雜、交易頻率高等特點,一旦出現風險,可能通過流動性、產品關聯、資產價格等渠道引發跨機構、跨市場風險聯動。應當充分認識到,隨著中國金融改革不斷深化,金融監管體系不斷健全,中國擴大金融業開放的各項條件逐漸成熟,上述潛在風險在很大程度上是可控的。

中國已經成為全球第二大經濟體、第一大出口國和最大的外匯儲備國。金融市場的體量也很大。2018年末,中國債券市場餘額86萬億元,在全球債券市場規模中排在第三位。近年來,中國金融監管體系不斷完善,監管有效性不斷增強,宏觀審慎管理框架不斷完善,抵禦金融風險的能力不斷增強。此外,中國還具備後發優勢,在金融業開放過程中可充分吸收借鑑發達國家和其他新興市場經濟體的經驗教訓。

開放本身不是金融風險的根源,相反,擴大開放可以幫助降低和化解金融風險。中國改革開放的實踐證明,金融服務業需要在競爭中增強活力和競爭力,從而強化了金融機構的健康性。在大型商業銀行改革過程中,通過引入外部戰略投資者、競爭性股改上市等方式,國內銀行在經營效率、資產質量、公司治理水平等方面都實現了較大提高。

擴大金融服務業開放能引入先進的經營管理理念、技術和規則,提高金融系統的運行效率,維護金融穩定。此外,擴大金融服務業開放能分散風險,增強風險抵禦能力。 國際上歷次金融危機的經驗表明,金融風險越集中殺傷力越大,越分散越容易化解。開放後參與主體增加,競爭更加充分,風險不會過度集中,出現問題也會有更多主體分擔。

進一步推動金融服務業開放的建議

第一,堅持准入前國民待遇和負面清單原則。事前審批、正面清單的管理模式不利於充分激發各類市場主體的創新活力,下一步,要從正面清單管理過渡到負面清單管理模式。 中資機構和外資機構皆可依法平等進入負面清單之外的領域和業務,實現“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

第二,金融業對外開放與匯率形成機制改革和資本項目可兌換進程相互配合,共同推進。推動金融服務業開放的同時,深化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完善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增強人民幣匯率彈性。同時,有序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

第三,重視防範金融風險,健全金融監管體系,使金融監管能力與金融開放度相匹配。堅持金融是特許經營行業,中外資金融機構在中國開展業務都要持牌經營、接受監管,不得無證經營或超範圍經營。加快金融市場基礎設施建設,做好金融業綜合統計,運用現代科技手段和支付結算機制,適時動態監管線上線下、國際國內的資金流向流量,使所有資金流動都置於金融監管機構的監督視野之內。建立宏觀審慎和微觀市場監管的雙層管理框架,完善跨境資本流動宏觀審慎管理,加強市場監管和行為監管,實現監管穿透,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

(本文節選自兩位作者為“中國發展高層論壇2019”撰寫的《金融服務業開放與風險防控》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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