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法定代表人?傻傻分不清楚?看法律怎么区分!

法人?法定代表人?傻傻分不清楚?看法律怎么区分!

【案例】

林某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常以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名义对外经营。一日,林某又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名义与某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后,拖欠货款未付。遂某公司要求林某承担责任,林某却以自己是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那么,到底应由谁承担付款责任呢?

法人?法定代表人?傻傻分不清楚?看法律怎么区分!

【律师说法】

应当由企业承担付款责任。根据《民法总则》规定: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定代表人是依照法律或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的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综上所述,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相应的权利义务当然由法人享有和承担。本案例中,林某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名义签订买卖合同,未履行相应的付款义务,应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通俗点说:法人是法律拟制的“人”,没有能力从事民事活动,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是代表企业从事民事活动的人。(终于分清)

法人?法定代表人?傻傻分不清楚?看法律怎么区分!

【实务操作】

作为公司一方来说,管他是法人还是法定代表人,在诉讼过程中,一并将法人和法定代表人起诉,由法院来裁判买卖关系的主体到底是法人还是自然人(法定代表人),款项总会有着落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