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不惜起訴,也要把二胎兒媳趕出1000多萬豪宅!前因後果讓人嘆息

婆婆不惜起诉,也要把二胎儿媳赶出1000多万豪宅!前因后果让人叹息

7月12日上午

浙江杭州上城區春江花月小區

一處四室一廳、兩百多方的房子裡

一個年輕女人抱著牙牙學語的孩子

站在剛好能看到錢塘江的落地窗前

婆婆不惜起诉,也要把二胎儿媳赶出1000多万豪宅!前因后果让人叹息

這個錢塘江邊、均價近6萬的房子裡,到處能看到懸掛的婚紗照,地上還擺放著一些收拾好的行李。

“不要碰我,我又不是犯罪。”一位頸部帶著固定器的女士激動地說,“這是我女兒和女婿的婚房,既然沒有離婚,我們就有權利住在裡面。”

“判決已經生效了,要求你們騰退,你們之間的矛盾不是不騰退的理由,如果你需要談的話可以去法院執行局談。”一位法官耐心地做著工作。

這是杭州上城法院強制騰退的現場。

房間裡沉默的年輕女人是當天的被執行人陳某,在旁邊說話的是她的媽媽。要求陳某搬離這處房子的,則是她的公公婆婆。

公婆、兒媳、親家,孩子、房子、官司,這幾個關鍵詞把雙方推到了糾結的頂點。

婆婆不惜起诉,也要把二胎儿媳赶出1000多万豪宅!前因后果让人叹息

婚姻破裂是否因房子不得而知

官司是公婆要媳婦從家裡搬走

梳妝檯上還沒有撕掉的大紅喜字和隨處可見的甜蜜婚紗照,都彰顯著這裡曾經住過一對新人。

陳某是嘉興人,這個房子是陳某和丈夫的婚房,大學畢業之後,他倆結束了異地戀。

小夫妻結婚之初,由於男家裡只有這處10多年前購置的房產。公公婆婆為了避免兩代人之間的矛盾,搬到了自己的母親家居住,房子留給了小夫妻“暫時”居住。

婚後,兩家共同出資為小夫妻在嘉興購買了一處一百三十多平方的房產,婆婆說那時候選擇在嘉興購房也是兒媳婦陳某的意思,“她是嘉興人,對那裡比較熟。”

嘉興的房子在兩年前交付了,於是,婆婆希望小夫妻搬回自己家,“我孃家還有哥哥弟弟,老住著也不是回事。”

但是兒媳婦拒絕了,矛盾就是從那時候開始的。

起初,張女士還以為兒媳是怕不方便,但後來她發現,

兒媳的父母竟然賣了自己原本的房子,搬進了小兩口在嘉興的新房子。

“當我知道她(陳某)父母賣了老家的房子住在嘉興新房子裡的時候,心裡肯定是不舒服的。”婆婆說。

而那時候,陳某和丈夫之間也開始出現問題,經常吵架,有時也會提到離婚。

兒子從春江花月這戶房子裡搬了出去,但兒媳婦不肯。

無奈之下的公公婆婆,將兒媳婦告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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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寶歸男方,二寶歸女方

所有財產歸女方,公婆不同意

2017年1月份,陳某的公公婆婆向上城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被告陳某搬離這處被執行房產。

2017年4月份經過公開庭審,上城法院判定原告皮某,也就是陳某的公公作為春江花月小區房產的所有人,可以請求返還原物,支持其要求騰退並返還涉案房屋的請求。

但是考慮到這時候被告陳某懷上了二胎,並且沒有離婚,所以上城法院給其留了六個月的騰退時間。

期間,市、區婦聯的工作人員對這個家庭做過一次調解,雙方談到了離婚。

關於嘉興的房子、兩個孩子的撫養、探視問題,達成了一致的意見,談不攏的還是春江花月這處房產的歸屬。

嘉興的房子歸陳某,小寶跟著媽媽,大寶跟著爸爸。

陳某的婆婆說,“他們要求所有財產都歸他們,我這輩子也就這個房子,我不同意。”她還說,兒子工資只有5000元每月,接下來小寶每月3500元的撫養費,相當於也需要爺爺奶奶負擔。

原本早該強制騰退的房產

因為她處於哺乳期多等了半年

“去年12月份就貼了騰房公告。” 上城法院執行局執行員韓晨說,但是那時候考慮到陳某正處於哺乳期,為了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法院沒有立即執行,“法院給她留了將近8個月的時間,法律不是冷冰冰的,自然有柔情的一面。”

目前陳某的哺乳期已滿,但是近期韓晨在聯繫被告陳某的時候,陳某並沒有要搬離的意思。

所以上城法院決定強制騰房。

“哺乳期之後還沒有搬離,影響了法院的執法行為,在法律面前,該執行的必須要執行。”

半小時的勸說後,陳某和母親帶著孩子以及打包好的行李離開,這次強制騰房結束。

“可以離婚了。”陳某的婆婆看著兒媳婦離開後,如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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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選自錢江晚報(qianjiangwan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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