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第720期」執行幹警深夜出擊 行動代號「閃電「!

「总第720期」执行干警深夜出击 行动代号“闪电“!

新聞摘要

5月10日晚上,梧州市萬秀法院執行局及法警隊幹警40餘人在萬秀法院停車場集結,在副院長楊龍章和執行局局長李桂球的短暫動員後,萬秀法院集中查找失信被執行人,攻堅基本解決執行難的“閃電”行動正式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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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警們集合,整裝待發」

這次行動,實行分組協同作戰,由楊龍章副院長和李桂球局長坐鎮執行指揮中心,通過執行單兵系統及執行車載系統連線指揮,將現場執行情況反饋到執行指揮中心,對突發情況,可以立刻做出反應,調度兵力對現場執行幹警進行支援。同時通過執行指揮中心的使用更有效地規範了幹警的執行行為,確保幹警的人身安全,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各行動組按照既定的行動方案,迅速奔赴梧州市內的廣東路、西堤二路、富民三路等各個執行現場,實行對失信被執行人圍追堵截,讓他們無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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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失信被執行人帶回法院)

行動的當晚,執行幹警首先來到被執行人謝某位於梧州市廣東路的家中,只見謝某住在一個三層樓的房子內,門口就停放著謝某名下的小汽車,見此情況,執行幹警立即對現場布控並敲開謝某的家門,其妻子還謊稱謝某不在屋內,但是執行幹警對這種伎倆早在預料之中,告知其妻子若謝某現在不回來就對這棟房子進行搜查,謝某隨即從房內竄出,執行幹警果斷將其帶回法院。根據謝某的家庭情況,執行幹警即令謝某馬上履行還款義務,在萬秀法院強大的強制措施威懾下,謝某終於服軟,當晚就讓其兒子來法院清償執行餘款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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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幹警詢問被執行人具體的還錢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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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調解失敗,執行法官採取拘留措施 」

此次“閃電”行動的重點打擊對象之一,就是那些已經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但是不按協議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申請執行人彭某與被執行人岑溪某物資有限責任公司、陳某因借款糾紛在萬秀法院達成了和解協議,約定2017年底還清欠款共計170萬餘元,2018年6月30日還清欠款利息。然而,2017年已過,陳某未履行和解協議的內容,彭某多次追討未果。“閃電”行動當天晚上9點左右,執行幹警到達陳某的公司,在亮明身份後,幹警將陳某帶回了法院。陳某在法院承認其沒有履行和解協議,並請求推遲還款日期,但是彭某不同意陳某的主張,因陳某的行為已經構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行為,執行幹警當機立斷,當場對陳某採取司法拘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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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途中,執行法官聯繫另一個當事人準備前往下一個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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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被執行人實施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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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拘留的被執行人在拘留所的參與下達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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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幹警來到某個小賣部準備帶被執行人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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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晚開展的“閃電行動”中,萬秀法院拘傳(6案)7人,拘留4人,執行到位金額4.38萬元,1件案件執行完畢,4件達成和解。本次行動中,幹警們配合默契、分工明確,為行動的繼續開展起了一個好頭。在“基本解決難”的攻堅之年,萬秀法院將加大執行力度,連續作戰,打出聲威,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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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法院新媒體團隊製作

文字:林煜強 張浩宇

審核:蕭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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