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重慶等地2019年7月1日提前實施「國六」標準

成都、重庆等地2019年7月1日提前实施“国六”标准

7月3日,經總理籤批,國務院日前印發《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明確了大氣汙染防治工作的總體思路、基本目標、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提出了打贏藍天保衛戰的時間表和路線圖。

明確“2019年7月1日起,重點區域、珠三角地區、成渝地區提前實施國六排放標準。推廣使用達到國六排放標準的燃氣車輛。”《行動計劃》中提到和汽車行業相關的內容摘抄如下:

(十五)加快車船結構升級。推廣使用新能源汽車。2020年新能源汽車產銷量達到200萬輛左右。加快推進城市建成區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環衛、郵政、出租、通勤、輕型物流配送車輛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重點區域使用比例達到80%;重點區域港口、機場、鐵路貨場等新增或更換作業車輛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2020年底前,重點區域的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建成區公交車全部更換為新能源汽車。在物流園、產業園、工業園、大型商業購物中心、農貿批發市場等物流集散地建設集中式充電樁和快速充電樁。為承擔物流配送的新能源車輛在城市通行提供便利。(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牽頭,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生態環境部、能源局、鐵路局、民航局、中國鐵路總公司等參與)

大力淘汰老舊車輛。重點區域採取經濟補償、限制使用、嚴格超標排放監管等方式,大力推進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提前淘汰更新,加快淘汰採用稀薄燃燒技術和“油改氣”的老舊燃氣車輛。各地制定營運柴油貨車和燃氣車輛提前淘汰更新目標及實施計劃。2020年底前,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中型和重型柴油貨車100萬輛以上。2019年7月1日起,重點區域、珠三角地區、成渝地區提前實施國六排放標準。推廣使用達到國六排放標準的燃氣車輛。(交通運輸部、生態環境部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財政部、商務部等參與)

推進船舶更新升級。2018年7月1日起,全面實施新生產船舶發動機第一階段排放標準。推廣使用電、天然氣等新能源或清潔能源船舶。長三角地區等重點區域內河應採取禁限行等措施,限制高排放船舶使用,鼓勵淘汰使用20年以上的內河航運船舶。(交通運輸部牽頭,生態環境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參與)

(十六)加快油品質量升級。2019年1月1日起,全國全面供應符合國六標準的車用汽柴油,停止銷售低於國六標準的汽柴油,實現車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並軌”,取消普通柴油標準,重點區域、珠三角地區、成渝地區等提前實施。

研究銷售前在車用汽柴油中加入符合環保要求的燃油清淨增效劑。(能源局、財政部牽頭,市場監管總局、商務部、生態環境部等參與)

(十七)強化移動源汙染防治。嚴厲打擊新生產銷售機動車環保不達標等違法行為。嚴格新車環保裝置檢驗,在新車銷售、檢驗、登記等場所開展環保裝置抽查,保證新車環保裝置生產一致性。取消地方環保達標公告和目錄審批。構建全國機動車超標排放信息數據庫,追溯超標排放機動車生產和進口企業、註冊登記地、排放檢驗機構、維修單位、運輸企業等,實現全鏈條監管。推進老舊柴油車深度治理,具備條件的安裝汙染控制裝置、配備實時排放監控終端,並與生態環境等有關部門聯網,協同控制顆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穩定達標的可免於上線排放檢驗。有條件的城市定期更換出租車三元催化裝置。(生態環境部、交通運輸部牽頭,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市場監管總局等參與)

(二十三)打好柴油貨車汙染治理攻堅戰。制定柴油貨車汙染治理攻堅戰行動方案,統籌油、路、車治理,實施清潔柴油車(機)、清潔運輸和清潔油品行動,確保柴油貨車汙染排放總量明顯下降。

加強柴油貨車生產銷售、註冊使用、檢驗維修等環節的監督管理,建立天地車人一體化的全方位監控體系,實施在用汽車排放檢測與強制維護制度。各地開展多部門聯合執法專項行動。(生態環境部、交通運輸部、財政部、市場監管總局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務部、能源局等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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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重庆等地2019年7月1日提前实施“国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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