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友,星驛付,拉卡拉等23家支付公司在新疆獲得人行備案

卡友,星驛付,拉卡拉等23家支付公司在新疆獲得人行備案​6月21日,人行烏魯木齊中心支行發佈《中國人民銀行烏魯木齊中心支行關於新疆轄區非銀行支付機構備案情況的公告》,公佈已取得支付業務許可證並在央行烏魯木齊中心支行備案的23家非銀行支付機構名單,這些機構有資質在新疆轄區從事支付業務。也就是說這個支付公司的POS機在新疆落地。

23家非銀行支付機構分別為:

新疆潤物網絡有限公司(法人公司)

新疆一卡通商務服務有限公司(法人公司)

銀聯商務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安易聯融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通聯支付網絡服務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上海匯付數據服務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開聯通網絡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快錢支付清算信息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拉卡拉支付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現代金融控股(成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北京錢袋寶支付技術有限公司烏魯木齊分公司

付臨門支付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上海盛付通電子支付服務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隨行付支付有限公司烏魯木齊一分公司

上海點佰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北京暢捷通支付技術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卡友支付服務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重慶市錢寶科技服務有限公司烏魯木齊分公司

聯通支付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上海富友支付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中付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福建國通星驛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廣州合利寶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根據支付業務管理辦法,支付機構在跨地區經營業務要到屬地人行進行備案,並接受當地人行管理,但是實際操作中,部分支付機構往往不按照要求備案給監管帶來空白區,隨著支付監管政策嚴格,屬地人行也開始嚴令必須備案,此前廣東人行的觀點就很明確,不備案視同無證經營,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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