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6歲前要立下的規矩

規矩①:別人的東西不可以拿,自己的東西由自己支配;

規矩②:粗野、粗俗的行為不能有;

規矩③:從哪裡拿的東西放回哪裡;

規矩④:誰先拿到誰先使用,後來者必須等待;

規矩⑤:不可以打擾到別人,尤其是在公共場合;

規矩⑥:做錯事要道歉,並且有權利要求他人道歉。

孩子6歲前要立下的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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