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接棒」,全國已有11省市上調養老金!

中新經緯客戶端7月14日電 近期全國各省市上調養老金消息不斷!繼北京、上海、青海、遼寧、河北、寧夏、江西、湖北、陝西、天津10省市宣佈上調養老金之後,安徽也宣佈要調整養老金了!

安徽“接棒”,全國已有11省市上調養老金!

資料圖 中新經緯攝

近日,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合省財政廳公佈《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通知指出,從2018年1月1日起調整我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下同,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

通知明確,此次養老金調整對象為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調整的基本養老金包括定額部分、掛鉤部分和傾斜部分。

定額部分,每人每月增加40元。掛鉤部分,按本人繳費年限和本人2017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水平增加: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工齡;繳費年限尾數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 2元;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養老金的1.0%(見角進元)。

傾斜部分。對符合以下條件的高齡退休人員,在定額增加和掛鉤增加的基礎上再另行增加:

年滿70—74週歲、75—79週歲、80—84週歲、85週歲及以上(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

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40元、180元、260元、330元。以前年度調整基本養老金時已經享受過高齡傾斜的人員,達不到上述標準的補齊到上述標準。

年滿70—74週歲、75—79週歲、80—84週歲、85週歲及以上(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80元、110元、160元、200元。以前年度調整基本養老金時已經享受過高齡傾斜的人員,達不到上述標準的補齊到上述標準。

據瞭解,今年3月,人社部、財政部聯合下發《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明確從2018年1月1日起,為2017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7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

自2005年起,我國養老金水平持續穩步提高,截至2018年已實現14年連漲。今年養老金調整將繼續堅持“並軌”原則,調整辦法與前兩年基本相同,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統一實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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