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知识:为阻止儿媳争抚养权,公公拿撕毁证据要挟

市民顾女士:

前段时间,我发现丈夫有外遇,之后我俩协议离婚。我们4岁大的儿子之前多为爷爷奶奶照顾,所以我想要孩子的抚养权,遭到爷爷的强烈反对。我拿出了丈夫出轨以及他愿意放弃孩子抚养权的相关证据,但爷爷威胁我,“你告到法院我把这些都撕了,没证据你就不能抢走我孙子!”我想问问如果到了法院,他真的把证据撕了,我又该怎么办?

说法: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第(一)款规定: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同时,《民事诉讼法》第115条规定,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法律是神圣的,当事人在法庭上的所有行为法庭都会全程录像,在法庭当中撕毁证据是干扰审判秩序、藐视法庭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父母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有权抚养孩子。遇到顾女士这样的问题,最好和爷爷奶奶心平气和地协商,爷爷是无权阻止孩子归母亲抚养的,顾女士也可诉至法院,但作为母亲也应该考虑到爷爷奶奶的感受,同意探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