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宣傳部授予蔣青春同志「北疆楷模」榮譽稱號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授予蒋青春同志“北疆楷模”荣誉称号

7月10日,自治區黨委宣傳部舉行蔣青春先進事蹟發佈會,授予蔣青春同志“北疆楷模”榮譽稱號。自治區高院黨組書記、院長楊宗仁,自治區高院黨組成員、 副院長布和及全區三級法院的部分幹警參加了發佈會。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授予蒋青春同志“北疆楷模”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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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蔣青春,男,漢族,1959年出生,1996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81年10月至今在通遼市開魯縣人民法院工作,歷任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審判員、副庭長、庭長,現任開魯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負責案件評查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授予蒋青春同志“北疆楷模”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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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青春同志三十多年如一日紮根基層審判工作一線,他作風紮實、勤勉敬業,承辦的1500多起案件無一超期、無一錯案、無一投訴、無一上訪,是大家公認的辦案能手、群眾滿意的人民法官。

他求真務實、開拓創新,首創案件評查工作機制,評查案件2萬餘起,有力提高了全院辦案質量。他一心為民,臨危不懼,在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受到威脅時敢於挺身而出,面對持槍歹徒劫持人質,用冷靜和睿智讓歹徒繳槍就擒,他恪盡職守、無私奉獻,堅持生命不息、奮鬥不止,積勞成疾身患癌症後,仍以頑強毅力堅守工作崗位。他嚴於律己、秉公用權,清清白白做人,乾乾淨淨做事,從不辦關係案、人情案、金錢案,贏得了廣大幹部群眾的廣泛讚譽。他曾多次榮獲自治區黨委政府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表彰獎勵,2013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全國優秀法官”“全國法院十大亮點人物”,2016年被自治區黨委授予“優秀共產黨員”稱號,2017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國模範法官”榮譽稱號。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授予蒋青春同志“北疆楷模”荣誉称号

蔣青春同志是一名忠誠司法、公正司法、廉潔司法的政法隊伍模範代表;是一名不忘初心、信念堅定、恪盡職守、司法為民的傑出典範;是一名新時代模範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兩學一做”要求的優秀共產黨員。他的事蹟樸實生動、感人至深、催人奮進,集中體現了當代共產黨員的良好形象和崇高精神。為了表彰先進、樹立典型、弘揚正氣,自治區黨委宣傳部決定,授予蔣青春同志“北疆楷模”榮譽稱號,在全區廣泛開展向蔣青春學習活動。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授予蒋青春同志“北疆楷模”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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