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振才被授予「廣西五一勞動獎章」 榮譽稱號

  “五一”國際勞動節來臨之際,黃振才被授予“廣西五一勞動獎章”榮譽稱號,是廣西法院系統唯一獲此殊榮的個人。

黃振才被授予“廣西五一勞動獎章” 榮譽稱號

圖一:黃振才被授予“廣西五一勞動獎章” 榮譽稱號。

  黃振才現任合浦縣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他紮根基層26年,先後被評為 “全區法院辦案標兵”、 “全區人民法庭規範化建設先進個人”、“全國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進個人”等。在他擔任星島湖人民法庭庭長期間,帶領星島湖人民法庭連續六年獲得縣法院先進集體稱號,兩次獲得全市法院先進集體稱號,2011年獲全區法院先進集體榮譽稱號,2013年7月被評為“全區人民法庭規範化建設先進集體”。

  紮根基層,心繫群眾,是不悔的堅守。20多年來,黃振才審結了2500餘起糾紛,70%以上的糾紛調解結案,服判息訴率達94%,二審維持率100%。沒有豪言壯語,沒有驚天動地的業績,憑著對法官職業的摯愛,對鄉村群眾濃厚的感情,26年如一日,兢兢業業,孜孜不倦,他一步一步堅持過來,在堅持中逐漸形成了理性和自覺,擁有了對黨忠誠、對法律信仰、對人民熱愛的堅定理想信念,認準了做好一名鄉村法官的人生道路。

黃振才被授予“廣西五一勞動獎章” 榮譽稱號

圖二:黃振才在主持調解工作。

  26年的堅守,讓他明白:法官不僅僅是一份工作,一份責任,更是對當事人公平與正義的承諾。紮根基層,為民服務,他無怨無悔。

  活到老,學到老,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在新問題層出不窮、新糾紛不斷湧現、新法律接踵而來的新形勢下,人民法官面臨著更為複雜的案情、不斷更新的法律法條。所以,法官不但要有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執著精神,更需要紮實的法律知識和綜合審判能力,為此,黃振才長期堅持審判業務學習。工作之餘擠出點滴時間刻苦學習相關的法律、法規、審判案例,不斷為自己充電加料,提升能力水平。他遇到疑難案件,依然要反覆琢磨法條含義,虛心地與同事進行研究探討,尋求最佳方案。

  公正司法,為民之所想,做好庭外調解。黃振才認為世上沒有解不開的疙瘩,調解結案是最好的方式方法,能使當事人在不傷感情的前提下滿意而歸。而歸結調解工作的制勝之道就是:多動腦——找準調解切入點;多動腿——帶案下基層;多用心——用情感溫暖人。依法履職,耐心化解糾紛,用真情贏得信任,以恪盡職守的實際行動,為促進轄區社會和諧穩定應盡微薄之力。

  清正廉潔,耐住寂寞,守住清貧。在黃振才同志三十年的工作生涯中,他堅持嚴守“八項規定”、“五個嚴禁”,遵守各項紀律規定和法官的職業道德,不管什麼案子,都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時刻捍衛著法律的尊嚴。他對自己定了兩條規定:一是對親朋好友說情給予批評教育,講清道理,表明態度,不拿原則做交易;二是對給予金錢誘惑的,要給予說情者嚴厲批評,令其把錢物收回或上交紀檢部門。他日子雖然不富裕,但是很開心、很充實,保持著一名法官心繫群眾、清正廉潔、兩袖清風的優良品質。(林啟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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