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振才被授予“广西五一劳动奖章” 荣誉称号

  “五一”国际劳动节来临之际,黄振才被授予“广西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是广西法院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个人。

黄振才被授予“广西五一劳动奖章” 荣誉称号

图一:黄振才被授予“广西五一劳动奖章” 荣誉称号。

  黄振才现任合浦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他扎根基层26年,先后被评为 “全区法院办案标兵”、 “全区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先进个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等。在他担任星岛湖人民法庭庭长期间,带领星岛湖人民法庭连续六年获得县法院先进集体称号,两次获得全市法院先进集体称号,2011年获全区法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3年7月被评为“全区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先进集体”。

  扎根基层,心系群众,是不悔的坚守。20多年来,黄振才审结了2500余起纠纷,70%以上的纠纷调解结案,服判息诉率达94%,二审维持率100%。没有豪言壮语,没有惊天动地的业绩,凭着对法官职业的挚爱,对乡村群众浓厚的感情,26年如一日,兢兢业业,孜孜不倦,他一步一步坚持过来,在坚持中逐渐形成了理性和自觉,拥有了对党忠诚、对法律信仰、对人民热爱的坚定理想信念,认准了做好一名乡村法官的人生道路。

黄振才被授予“广西五一劳动奖章” 荣誉称号

图二:黄振才在主持调解工作。

  26年的坚守,让他明白:法官不仅仅是一份工作,一份责任,更是对当事人公平与正义的承诺。扎根基层,为民服务,他无怨无悔。

  活到老,学到老,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在新问题层出不穷、新纠纷不断涌现、新法律接踵而来的新形势下,人民法官面临着更为复杂的案情、不断更新的法律法条。所以,法官不但要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执着精神,更需要扎实的法律知识和综合审判能力,为此,黄振才长期坚持审判业务学习。工作之余挤出点滴时间刻苦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审判案例,不断为自己充电加料,提升能力水平。他遇到疑难案件,依然要反复琢磨法条含义,虚心地与同事进行研究探讨,寻求最佳方案。

  公正司法,为民之所想,做好庭外调解。黄振才认为世上没有解不开的疙瘩,调解结案是最好的方式方法,能使当事人在不伤感情的前提下满意而归。而归结调解工作的制胜之道就是:多动脑——找准调解切入点;多动腿——带案下基层;多用心——用情感温暖人。依法履职,耐心化解纠纷,用真情赢得信任,以恪尽职守的实际行动,为促进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应尽微薄之力。

  清正廉洁,耐住寂寞,守住清贫。在黄振才同志三十年的工作生涯中,他坚持严守“八项规定”、“五个严禁”,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和法官的职业道德,不管什么案子,都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时刻捍卫着法律的尊严。他对自己定了两条规定:一是对亲朋好友说情给予批评教育,讲清道理,表明态度,不拿原则做交易;二是对给予金钱诱惑的,要给予说情者严厉批评,令其把钱物收回或上交纪检部门。他日子虽然不富裕,但是很开心、很充实,保持着一名法官心系群众、清正廉洁、两袖清风的优良品质。(林启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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