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汙染防治攻堅戰三年專項行動方案(2018—2020年)》發佈,鼓勵各市符合條件的環境監測設施、汙水處理和垃圾處置設施、危險廢物和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設施等向公眾開放。
2020年
全省環境空氣質量達標率不低於76.5%
2018年,
全省環境空氣質量達標率不低於75.2%,細顆粒物(PM2.5)濃度下降到46微克/立方米;
全省河流水質優良比例達到46.5%以上,地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優良比例達到92.59%,建成區黑臭水體控制在20%以內;
地下水質量極差比例控制在30.8%,近岸海域水質優良比例保持穩定。
2019年,
全省環境空氣質量達標率不低於76.1%,細顆粒物(PM2.5)濃度下降到44微克/立方米,力爭下降到43微克/立方米;
全省河流水質優良比例達到48.8%以上,地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優良比例達到94.44%,建成區黑臭水體控制在10%以內;
地下水質量極差比例控制在30.8%,近岸海域水質優良比例保持穩定。
2020年,
全省環境空氣質量達標率不低於76.5%,細顆粒物(PM2.5)濃度下降到42微克/立方米,力爭下降到40微克/立方米;
全省河流水質優良比例達到51.16%,劣Ⅴ類水體比例不高於1.2%,地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優良比例達到96.3%,建成區黑臭水體控制在5%以內;
地下水質量極差比例控制在30.8%,入海河流消除劣Ⅴ類水體,近岸海域水質保持穩定。
2020年
全省城市建成區淘汰20噸以下燃煤鍋爐
我省將推進地熱能、風能、核能等清潔能源利用,加快推進遼寧紅沿河核電二期工程建設。研究制定支持清潔能源取暖的相關價格政策,推廣太陽能熱水系統、電供暖系統等技術,推動供熱計量改革。按照“宜電則電、宜氣則氣” 原則,出臺優惠政策,穩步推進清潔能源取暖。
2018年清潔取暖面積達到67192萬平方米,
2019年達到75834萬平方米,
2020年達到84853萬平方米。
在淘汰燃煤小鍋爐方面,
2018年全省拆除燃煤小鍋爐2503臺,全面淘汰縣(市)建成區和工業園區10噸及以下燃煤小鍋爐。
到2020年,全省城市建成區淘汰20噸及以下燃煤鍋爐。嚴控高汙染燃料使用,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逐步擴大禁燃區面積。
逐步取締各市禁燃區內散煤網點銷售,到2020年,實現全部取締,嚴禁散煤流入。
2020年
城市510公頃裸露土地“披綠裝”
在揚塵精細化管理方面,我省要加大城區綠化,實施城市裸露土地綠化全覆蓋工程。到2020年,完成510公頃城市裸露土地綠化,實現城市裸露土地綠化全覆蓋。
加強施工揚塵管控,城市建成區施工工地推行工地周邊圍擋、物料堆放覆蓋、工地溼法作業、路面硬化、出入車輛清洗、渣土車輛密閉“六個百分百”。2018年全省80%地級市實現“六個百分百”;到2020年,全省14個市全部實現“六個百分百”。推行低塵機械清掃作業,到2020年,城市建成區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85%。強化餐飲業油煙汙染排放治理,嚴控露天燒烤。
力爭2020年
主城區公交、出租車全部為新能源汽車
我省要推廣清潔能源汽車,提高公共車輛清潔能源和新能源汽車佔比。
2018年城市公交車、出租車應用清潔能源或新能源汽車比例力爭達到80%、90%;
2019年力爭達到85%、95%;
到2020年,主城區城市公交車和出租車力爭全部更新(改造)為清潔能源或新能源汽車。
提高公共交通承運比重,進一步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服務體系,加快提高城市公共交通(含軌道交通)機動化出行分擔率。2018年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上城市建成區公共交通佔機動化出行比例達到50%以上;到2020年,達到60%以上。
我省啟動垃圾轉運站和城市汙水處理廠惡臭治理,
2018年完成試點地區項目治理,
2019年啟動全省項目治理,
2020年基本完成。
2020年
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基本消除黑臭水體
在重汙染河流治理上,開展入河排汙口綜合整治,全面排查入河排汙口,封堵、取締違法入河排汙口。實施河道清潔行動,深入落實河長制,制定實施“一河一策”達標方案。建立河流生態流量保障機制,加快實施精準治理,消除劣Ⅴ類水體。2018年完成整治13條、2019年完成整治14條。
對未建成汙水處理設施且未依託城鎮汙水集中處理設施、未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並聯網、已建成汙水處理設施未投入運行的工業集聚區,暫停審批涉水建設項目。在城市黑臭水體治理上,到2020年,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基本消除黑臭水體,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實現河面無大面積漂浮物、河岸無垃圾、無違法排汙口。
2018年完成18個城鎮汙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到2020年,實現城鎮汙水處理設施全覆蓋,城市、縣城汙水處理率分別達到95%、85%,汙泥全部實現無害化處理處置,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生活汙水全收集、全處理、全達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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