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公安局圆满完成2018年清明节安保工作任务

为确保2018年清明节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东方市公安局结合当前博鳌亚洲论坛年会暨建省办特区30周年安保工作,在警力被抽调出现紧缺的情况下,认真克服一切困难,忠诚履职,圆满完成了2018年清明节安保工作任务,期间未发生重大案(事)件,未发生重大交通、火灾事故,未发生群体性事件,社会大局保持持续稳定。

强化安保工作部署

3月31日,东方市公安局组织召开专门会议部署2018年清明节安保工作,会上下发了方案,对清明节期间防火、防交通事故、社会面管控等重点安保工作进行了强调部署。

强化消防安全检查

清明节前,消防支队、治安大队以及辖区派出所不断深入各类场所检查火灾隐患安全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各派出所认真开展辖区烟花爆竹销售点安全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清明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及加强森林防火的决定,确保不发生重大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强化道路交通疏导

交警大队认真研判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形势,坚持在八所城区、新街、新龙、板桥等前往公墓必经路段开展道路交通疏导工作,确保不发生长时间车辆停滞、大范围交通拥堵以及重大交通事故。

强化社会面管控

结合“路长制”工作,坚持每日交通高峰期组织交警、巡警、刑侦、派出所,并协调市综合执法局共同上路开展社会面管控工作。此外坚持24小时在八所高速立交、225国道板桥黑眉村路口开展武装查缉,严查可疑车辆以及人员。

东方市公安局圆满完成2018年清明节安保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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