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僕人殺了燉肉,歷史真殘酷

魯迅在《狂人日記》說,從中國歷史書裡,看見滿滿的都是“吃人”兩個字。

這話應該不假,先生可能用的是隱喻。可是真實歷史中,“吃人”的事情屢見不鮮。

《朝野僉載》中有這麼幾段武則天時期的故事。

他把僕人殺了燉肉,歷史真殘酷


(一)

這天一個女子慌慌張張來到臨安縣府,她鬢髮散亂衣冠不整,神情恍惚,說話不太利索,好像遇到極其可怕的事情。

值班的問她怎麼了,她說出來的話把大家嚇了一大跳。

“快救救我吧,我老公要吃我”。

生死事大,衙役趕緊稟報縣令。縣令一聽有這傷天害理滅絕人倫的事,趕緊出來問問怎麼回事。

這一問不得了,把一個吃人惡魔給揪出來了。

而且這人縣令還認識,是他的手下,臨安縣尉薛震。縣尉相當於縣公安局長。

這還得了,知法犯法啊,罪加一等!

趕緊逮起來審,一頓好打,果然,薛震如實招認。

原來他的癖好就是吃人肉,看見這東西就有種剋制不住的衝動。

薛震還供認,有個向他要債的,帶著僕人過來,住在臨安旅社裡,他沒錢還,於是假意招待的很熱情,好酒好菜伺候著,把主僕二人灌得酩酊大醉人事不知。

看著昏昏沉沉的債主,薛震惡向膽邊生,拿出刀來,吭氣吭氣一刀一個,送他們歸西了。

估計幹完活又累又餓,他把兩人屍體放到大鍋裡,煮熟了吃了。剩下的加上水銀,把骨頭和肉煮成肉醬,扔了。

他把僕人殺了燉肉,歷史真殘酷


後來薛震又起了歹心,打了媳婦的主意,結果被老婆發現了,趁他不注意逃出來告發他。

最後的結果是縣令把薛震“杖斃”,也算是罪有應得吧。

(二)

這個故事不知道真假,我從網上看陳元光的資料,對他評價甚高,不知道是不是同名同姓,也可能是得罪了人故意編排他。

陳元光是嶺南刺史,為人性情粗魯暴棙,對下人尤其苛刻,稍不如意即打殺之。

有一次他在家裡設宴款待客人,正是鶯歌燕舞酒酣耳熱之時,一名男僕出來倒酒,不知是禮數不周還是平時陳元光就瞅他不順眼,結果把陳大人給得罪啦。

頓時大發雷霆之怒,喝令手下把這個僕人拉出去發死,然後他又對一個手下悄悄吩咐了幾句。

彼時嶺南兵荒馬亂,刀頭舔血日子過慣了,殺個人大家都習以為常,也沒人說啥。

酒照喝,舞照跳,氣氛依舊融洽,賓客觥籌交錯相互致意。

過了一會,家僕又上搬來一個青銅色的大罐,下面還用溫火烤著,罐身已被烤成漆黑,騰騰熱氣繚繞而上,香味彌散。

他把僕人殺了燉肉,歷史真殘酷

賓客中不少人開始偷偷咽口水。有人沉不住氣問:“陳大人,此是何等好肉,味道如此特異,讓人垂涎三尺啊?”

陳元光微微一笑,眉毛略抬,一拱手:“各位大人,到老夫家裡,招待不周,還望海涵,此肉頗鮮,此時正是入味之時,趕緊下奢,別煮爛了。”

說了半天,沒提什麼肉。大家一聽,這還吊人胃口呢,不過也不打緊,吃到嘴裡再說。

於是紛紛品嚐,果然味道非同一般,非豬非羊非牛非驢,一個個都誇讚不已,感謝陳大人耗心費力讓眾人享如此口福。

很快這盤肉就被風捲殘雲一掃而空,眾人意猶未盡,咂麼著嘴回味不已。正在討論是什麼肉如此鮮美之時,很快又上來一道菜,也是用罐乘著,不過上面是用蓋子捂著。

陳元光哈哈一笑:“各位大人,主菜固不可少,輔料也別有風味,我令人又做一菜,請大家不吝賜教。”

有猴急之人已按捺不住,掀開一看,卻霎時嚇得目瞪口呆,膽小之人腿都軟了半截。

裡面赫然是一雙人手,已被煮的肉殘骨露,指節嶙峋,有的向上,有的彎曲。

“陳大人,此是何意?”有人驚問。

“各位大人平時山珍海味吃遍,想來對我這裡的家常菜也沒什麼興趣,剛好老夫這僕人雖不長眼,一身肉倒是膘肥體壯,殺了埋了可惜,索性做熟了讓大家嚐嚐,各位不是剛剛誇極為好吃嘛,哈哈哈……”

話音未落,有人肚子裡已是翻江倒海嘔吐不止,還有人把手指伸進喉嚨裡,地上頓時狼藉一片。

這本書還記載了施州刺史獨孤莊喜歡吃人肉的事,這裡我就不演繹啦。說他:“染病,惟憶人肉。部下有奴婢死者,遣人割肋下肉食之。”

意思是說,他得病之後,對別的飯菜好像都有了免疫,一點興趣都沒有,只對人肉念茲在茲。

估計他不像陳元光這麼殘忍,沒有大吃活人或者故意找茬把人殺了再吃。

恰巧手下有個丫鬟死了,他派人把她肋巴骨的肉割了吃掉。

看來變態古今都有啊。

如果野史的記錄您還覺得不一定是真的話,那麼正史的裡寫的應該不用懷疑準確度了。這個以後咱們有時間再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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