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告發華爲竊取FB商業機密,被解僱後要求賠償 1 億美元!

據外媒The Register報道,一份新的訴訟聲稱,在Facebook門洛帕克總部召開電信峰會期間,

華為位於美國舊金山灣區的子公司派員工潛入了會場,將商業機密信息發回中國總部。要知道,華為一向被美國官員認為是政府派出的間諜,因而被視為是國家安全的威脅。

員工告發華為竊取FB商業機密,被解僱後要求賠償 1 億美元!

該訴訟由名為Jesse Hong的人發起,他在訴訟中表示,2014年起自己就開始擔任中國智能手機巨頭華為在聖克拉拉的子公司華為技術有限公司(Futurewei Technologies)的軟件架構師,今年3月卻被解僱。他聲稱,2016年,華為指示華為技術有限公司的兩名員工採用弄虛作假的手法,混入一年一度的“TIP峰會”(其中大多數是與華為競爭的初創公司),這次峰會在Facebook位於門洛帕克的總部召開。

根據訴訟書,華為要求參加Facebook主辦的眾多美國公司出席的這次閉門會議,但這遭到拒絕,隨後便出現了派員工混入會場的事件。Hong表示,華為指令他和華為技術有限公司的另外兩名員工以虛假的美國公司名稱報名參加會議,上個月底聖克拉拉縣高等法院已接到訴訟。

Hong在訴訟中稱,自己拒絕參與。於是,華為下令華為技術有限公司的經理Sean Chen和另一名員工使用“掩護性的美國公司名稱”,“登記報名,並混入Facebook禁止華為參加的會場”,訴訟稱。Hong“認為,竊取商業機密及/或將這類機密信息發回在中國的華為是非法行為。”

員工告發華為竊取FB商業機密,被解僱後要求賠償 1 億美元!

從2012年開始,華為在美國就面臨麻煩,那年美國國會調查人員認定該公司對美國安全構成了威脅,華為的產品可能用於間諜活動,華為“無視美國其他實體和公司的知識產權。”

Hong在訴訟中聲稱,Chen和另外一名員工出席了Facebook峰會後,華為隨即製作了一份報告(報告附有華為競爭對手的計劃),將相關信息發回華為在中國的產品團隊。訴訟指控,另一名員工(訴訟中僅稱為“Sam”)還藉助為美國公司提供諮詢服務的便利,獲取機密信息,並交給了華為。Hong聲稱“目睹Chen和Sam擁有競爭對手的機密信息。”

Hong聲稱自己對華為從事的活動提出了擔憂,不料卻被解僱。他要求華為拿出1.05億美元的損害賠償金。

員工告發華為竊取FB商業機密,被解僱後要求賠償 1 億美元!

Facebook沒有立即回覆媒體提出的問題。這家社交媒體巨頭在6月份承認與華為及其他公司共享用戶數據。華為表示,它從未收集過或存儲過Facebook用戶數據。

電信基礎設施項目(TIP)擁有500多家會員公司,它表示正在閱讀訴訟指控的內容,但不願就訴訟事項發表評論。

聯想到昨天蘋果前員工張曉浪因竊取商業機密在機場被捕一案,小編覺得事有蹊蹺,案件紛紛發生在如今國家關係緊張的敏感時期。且在此之前,美國檢方還起訴了其他幾起竊取商業機密案件。比如上週,威斯康辛州一家法院對華銳風電(Sinovel Wind Group)處以150萬美元的罰款,這是罰款金額的上限。而華銳風電是中國的一家風力渦輪機制造商,被判定從馬薩諸塞州的美國超導(AMSC)竊取商業機密。

每個事件都是獨立的,但連起來看,就不得不讓人有深一步的思考。關於張曉浪竊密一事,你怎麼看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