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釋法」男子撿到遺失手機因何被判刑!

自由職業者張某意外撿到了一部手機,在好奇心驅使下,他打開了手機中的支付寶,竟發現餘額寶內尚有不少餘款。於是,其

將這些錢轉到了自己的名下。由於丟失手機的機主及時發現並報警,第二天該筆轉賬便被支付寶公司凍結。不到一週,張某便在杭州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區人民檢察院依法認為應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並提起公訴。

「以案释法」男子捡到遗失手机因何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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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放

今年28歲的張某來自於河南省商城縣,大學畢業後一直從事自由職業。2017年6月2日晚,他在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區某小區附近撿到了一部白色的華為手機。很快張某便解開開機密碼。通過更改該手機上的支付寶賬戶登錄密碼,張某進入這部手機機主的支付寶賬戶,並將賬戶餘額寶中的64593.44元轉入自己的支付寶賬戶。當天晚上,發現手機丟失的機主向公安機關報警,並向支付寶公司瞭解情況同時申請凍結轉賬。6月3日,該筆轉賬即被支付寶公司凍結,而此時的張某已經坐火車來到了距合肥市600多公里之外的杭州市。

6月8日,張某因涉嫌盜竊罪被杭州市公安機關抓獲歸案。6月10日,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對其予以刑事拘留。

合肥市蜀山區人民檢察院認為,張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秘密手段盜竊他人財物64593.44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經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因此,向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庭審現場:如何破解手機密碼

為手機設置安全密碼應當是每一位手機用戶毫不猶豫的選擇,這也是手機丟失後保護自己相關信息的不可或缺之舉,但張某卻“意外”解開了手機的密碼。

庭審中,張某交代,2017年6月2日晚上19時許,自己在蜀山區某小區附近的馬路上撿到了涉案的白色華為榮耀手機。撿到後其發現手機是有解鎖密碼的,然後其便在好奇心驅使下想看看手機裡面有什麼內容。

於是他就長按手機的相關按鍵,不一會兒手機就進入了出廠設置,隨後手機的開機密碼就被自動解開了。

張某發現手機裡有支付寶和微信,打開支付寶他發現餘額寶內有6萬多元,利慾薰心之下,他便想將這筆錢轉來據為己有。

於是,張某就在當晚從合肥開往杭州的火車上開始操作。他先是使用自己的一個QQ號註冊了一個新的支付寶賬戶,然後將涉案手機裡支付寶內的6萬多元全部轉到了自己新註冊的支付寶賬戶內。

據張某自己陳述,錢轉出來之後還是比較害怕並不敢使用這筆錢,第二天他便發現這筆轉賬已經被凍結。

面對法庭的訊問,張某表示,由於自己收入不穩定,手上也差錢,看到這個賬戶上有錢便想著把它轉出來佔為己有。他還表示,由於不知道這部手機的密碼,便用支付寶“忘記密碼”的功能,用手機接受了支付寶公司發來的驗證碼,將這個支付寶密碼更改了,並進入支付寶系統操作現金轉賬。

法院:依法判決緩刑

庭審中,被告人張某的辯護人認為,張某系初犯、偶犯,是臨時起意,不是有預謀作案,在歸案後有認罪悔罪的態度行為,並坦白交代罪行,主觀惡性及社會危害性小,且其積極向受害人致歉,事後也取得了受害人諒解,其盜竊的錢也並沒有實際使用,並未給受害人造成損失。

綜合以上情況,張某的辯護人提出對張某適用緩刑的辯護意見。

張某在庭審的最後陳述階段中表示,自己已經深刻認識到了錯誤。由於家庭遇到困難,一心想替家裡分擔,撿到手機後一時起了貪念做錯了事情,以後堅決不會再犯,希望法庭能給自己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秘密手段竊取他人財物,總計價值64593.44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依法應予懲處。被告人張某到案後,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構成坦白,依法可從輕處罰。在量刑時還應考慮到張某系初犯,涉案財物已追回,被害人對其行為予以諒解,取保期間能夠遵守相關法律規定等情節。辯護人的相關辯護意見予以採納。

根據案件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依據相關法律規定,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張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1萬元。

# 檢察官提醒#

一是手機一定要設置鎖屏密碼;

二是支付軟件不要設置自動登錄,取消記住用戶名的設置;

三是設置支付密碼,儘量不要使用免密支付功能,而且支付密碼最好不要用自己的生日、手機號碼,比較容易被破解;

四是最好要設定消費限額,防止損失擴大;

五是更換手機號碼時,要及時解除微信、支付寶等網上支付平臺與手機號的綁定,從而有效避免移動支付賬號被盜取盜刷。

「以案释法」男子捡到遗失手机因何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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