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法律人眼中的智能合約(二)

一個法律人眼中的智能合約(二)

4、智能合約是否是現實法律意義上的合同

現實生活中的合同包括協議、合同等形式,一般是指在社會生活中,為了特定的目的,經過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參與各方為固定協商內容而確定的文件,包括口頭的契約和書面的契約。

從本意來看,智能合約是滿足現實法律意義上的合同定義的,都是體現參與各方的意思,並通過某種方式達成一致意見,並通過一定的形式確定下來文件。

但從現有的法律制度來看,智能合約恐怕很難認定為有效的法律合同,具體原因有以下幾方面:

(1)智能合約的主體身份不確定。智能合約中的參與主體身份可以是匿名或隱名,而現實中的合同主體身份是明確的,現有的法律體系很難理解一份合同的主體身份是不確定的,這種情況屬於無效合同。

(2)智能合約可能缺少某些法定的合同必備內容。僅管合同內容是由參與各方協商確定的,但對於某些特定的合同,如:固定資產轉讓合同、涉及人身關係的合同等,法律是有明確要求的必須具備某些合同條款內容,缺少這些條款將會被認定為無效條款。而智能合約是不可能像現有合同一樣,面面俱到詳細約定的。

(3)智能合約的管轄及爭議解決成本巨大。一份區塊鏈上的智能合約,不僅參與主體不確定,履行地點也不確定,雖然可以通過約定的方式解決合同爭議解決地,但爭議解決的強制執行還是得依據國家的強力機關。

而目前的司法資源管理體系,不管是從合同履行的時間、地域範圍還是具體權利義務關係等內容來說,智能合約的複雜程度遠大於現有的合同,解決這些問題所耗的司法成本無疑是十分巨大的。

5、如何解決智能合約的法律實用問題

法律往往落後實踐,很多新興的問題,法律並不能馬上能提供解決方案和依據。智能合約也是如此,估計在近期及較長的一段時間內,現有法律並不能提供能比較切合智能合約需求的依據。

在這種情況下,智能合約只能儘可能地依據現有的法律法規擬定和實施,在符合現有法律框架運行。那麼這就要求擬定這種智能合約的法務人員,一方面熟悉法律法規,另一方面也要熟悉代碼編寫,目前這種人材是比較缺乏的,因而可以預見編寫合法的智能合約的成本將不菲。

當然,隨著智能合約的不斷髮展完善,區塊鏈技術的不斷落地實踐,法律法規也要與時俱進,進行相應的增補修正,將區塊鏈運行產生的法律問題考慮在內,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依據。

綜上所述,智能合約是通過代碼的形式解決不同主體之間的合意問題,其本質仍然是契約協議,除了要符合計算運行原理外,還要符合相應的法律法規,“代碼即法律”缺乏現實依據,不具備可行性。但另一方面,現有的法律法規,也應當積極適應現實新情況的變化,不斷修正完善,才能更好地解決現實生活中不斷出現的新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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