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險真的確診即賠付嗎?

重疾險真的確診即賠付嗎?

大概你不止一次聽業務員說我們家的重疾險是確診即賠付的,或者不止一次看到平臺產品說明裡寫到重疾險確診即賠付,那麼今天我要說的話題是,重疾險真的是確診即賠付嗎?不要走開,見證奇蹟的時刻到了。

承接上一篇文章《交不起保費怎麼辦》,我提到“遠離不靠譜的保險銷售員”,“如果哪個銷售員說他家的重疾險無論病種,確診即賠,你可以拉黑他了”,有網友表示,說條款上寫著確診即賠付,你卻說不是的,那我到底是信你還是信條款?我只能說,你可能看了個假的條款。哦,確切地說只是看到了產品說明,而並非條款。看下這個頁面,確實寫著“確診就賠”,但是你有沒有點到“保險條款”裡去看看呢?

重疾險真的確診即賠付嗎?

目前我接觸到的客戶中,幾乎沒有人知道重疾險並非確診即賠付的,每次告訴他們這個真相的時候,他們都會蒙圈幾秒鐘,說某某業務員跟我說確診即賠呀,然後急忙問我,所有保險公司的重疾險都這樣嗎?說得沒錯,重疾險都是這樣的。

我們來看一下某款重疾險條款裡關於重疾險的釋義。

重疾險真的確診即賠付嗎?

我們通常所說的25種標準定義重症,是由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和中國醫師協會共同制定的,其他保險公司也必須遵守這個定義。所以無論是80種重疾,還是100種重疾,前面25種病種各家保險公司定義都是相同的。

一共包括以下25種重疾:

1、惡性腫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惡性腫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腦中風後遺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礙 

4、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須異體移植手術 

5、冠狀動脈搭橋術(或稱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須開胸手術 

6、終末期腎病(或稱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須透析治療或腎臟移植手術 

7、多個肢體缺失—完全性斷離 

8、急性或亞急性重症肝炎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償期—不包括酗酒或藥物濫用所致 

11、腦炎後遺症或腦膜炎後遺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礙 

12、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藥物濫用所致 

13、雙耳失聰—永久不可逆 

14、雙目失明—永久不可逆

15、癱瘓—永久完全 

16、心臟瓣膜手術—須開胸手術  

17、嚴重阿爾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 

18、嚴重腦損傷—永久性的功能障礙 

19、嚴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 

20、嚴重Ⅲ度燒傷—至少達體表面積的20%

21、嚴重原發性肺動脈高壓—有心力衰竭表現 

22、嚴重運動神經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 

23、語言能力喪失—完全喪失且經積極治療至少12個月 

24、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 

25、主動脈手術—須開胸或開腹手術

單看上面的疾病名稱,似乎也並不能說明重疾險並非確診即賠付,那麼我們再看一下疾病的釋義。從而歸納出重疾險賠付的三種分類:確診即賠,實施了某種手術才賠,達到了某種狀態才賠。

重疾險真的確診即賠付嗎?

第一類“確診即賠”的典型“惡性腫瘤”、“急性或亞急性重症肝炎”。

重疾險真的確診即賠付嗎?

重疾險真的確診即賠付嗎?

在這裡值得注意的是,這裡說的確診並非醫學上的確診。醫學上的確診只診斷名稱,而保險上的確診是需要達到理賠標準。

第二類“實施了某種手術才賠”的典型“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冠狀動脈搭橋術”、 “心臟瓣膜手術”。

重疾險真的確診即賠付嗎?

重疾險真的確診即賠付嗎?

重疾險真的確診即賠付嗎?

第三類“達到了某種狀態才賠”的典型 “腦中風後遺症”、“腦炎後遺症或腦膜炎後遺症”。

重疾險真的確診即賠付嗎?

重疾險真的確診即賠付嗎?

之所以說腦中風後遺症這個不是確診即賠,有的人雖然得了腦中風,但可能後期恢復得好,並不影響生活。而等待180天后,如果後遺症符合理賠條件,這種情況才能賠付。

標準定義的25種疾病之外,各家保險公司自定義的病種,也有許多類似腦中風後遺症對時間有要求,比如脊髓灰質炎,也有180天的觀察期。

重疾險真的確診即賠付嗎?

看了這些關於疾病的釋義,你還在堅持認為重疾險確診即賠付嗎?不要再被不靠譜的業務員誤導了,讓條款來說話。有的保險產品對身故也有生存期要求,比如得病後還比如生存30天,才能拿到身故賠償金,這就非常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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