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老師,2018年第二次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開始啦

所有老師,2018年第二次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開始啦

近日,北京市2018年春季第二次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正式開始,網報時間為6月19日至25日,需要進行資格認定的老師千萬不要錯過↓↓

所有老師,2018年第二次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開始啦

(一)申請對象

1.本市戶籍社會人員(含在職、待業人員);

2.持有本市有效期內居住證的外省市戶籍人員;

3.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專升本在讀學生、在讀研究生;

4.本市戶籍就讀於外省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專升本在讀學生、在讀研究生。

(二)應當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三)應當具備《教師法》及《教育部關於開展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規定的相應學歷。

具體如下:

1.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範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2.取得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範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3.取得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範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4.取得高級中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範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5.取得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範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6.取得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或以上學歷並具備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四)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發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

(五)應當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均合格,持有由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

(六)應當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醫院體檢中心體檢合格。

所有老師,2018年第二次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開始啦

(一)受理高中、中職教師資格工作安排

1.網報時間:

6月19日至25日(週二至週一),每天7:00—24:00。

網報入口選擇說明:

(1)持有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 “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考試通過且已經能查詢到“考試合格證明”編號)的申請人,請點擊

http://app.jszg.edu.cn/portal/request/index?exam=1

(2)全日制師範類畢業生申請直接認定與其所學專業相同任教學科的申請人,請點擊 :

http://app.jszg.edu.cn/portal/request/index?exam=0

網報時確認點應選擇“北京市教師資格認定事務中心春季第二次認定報名確認點”;

2018年已經填寫過註冊信息的申請人不需要重新註冊,可用之前註冊的賬號登錄後修改報名確認點完成報名。

2.受理時間:

6月27日至30日(週三至週六)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3.受理地點:

北京市政務服務中心,地址:北京市豐臺區西三環南路1號(六里橋西南角)。

4.受理方式:

採用申請人“網上報名—網上預約受理—現場提交材料”的方式。

5.登錄網上預約系統方式及注意事項

(1)登錄方式:

使用電腦登錄http://yuyue.bjtcc.org.cn,或使用手機微信關注公眾號:“北京市教師資格”。

(2)注意事項:

①預約系統開放時間:6月20日至30日(週四至週六);

②自申請人完成網上報名24小時後可以登錄預約系統進行網上預約;

③申請人憑系統發送的預約信息(手機短信)在預約時段內進行受理;因未在網上預約或未按預約時段到達受理現場提交材料導致無法完成現場受理,其責任由申請人自行承擔。

6.發放《教師資格證書領取回執》

現場受理審核合格的申請人應領取《教師資格證書領取回執》,並按照回執指定時間到北京市政務服務中心(北京市豐臺區西三環南路1號)領取《教師資格證書》和一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

(二)受理初中及以下教師資格工作安排

1.網報時間:

6月19日至25日(週二至週一),每天7:00—24:00。

網報入口選擇說明:

(1)持有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 “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考試通過且已經能查詢到 “考試合格證明” 編號)的申請人,請點擊:

http://app.jszg.edu.cn/portal/request/index?exam=1

(2)全日制師範類畢業生申請直接認定與其所學專業相同任教學科的申請人,請點擊 :

http://app.jszg.edu.cn/portal/request/index?exam=0

2018年已經填寫過註冊信息的申請人不需要重新註冊,可用之前註冊的賬號登錄後修改報名確認點完成報名。

2.受理時間:

6月27日至30日(週三至週六),具體時間請諮詢各區級認定機構(詳見北京市教委網站“通知公告”欄)。

3.受理地點:

申請人戶籍或人事關係在北京的,可在戶籍所在地或人事關係所在地的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交相應材料;申請人戶籍或人事關係都不在北京,持有北京市居住證的,可在其居住證註明的“現居住地址”所在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交相應材料。具體受理地點請諮詢各區級認定機構(詳見北京市教委網站“通知公告”欄)。

4.發放領取教師資格證書相關通知或回執

具體樣式由各區級認定機構自行規定。

(三)申請教師資格具體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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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注意事項

網上報名為預報名,所有報名信息以申請人在現場確認時提供的真實證明材料為準,在各認定機構審核後方可完成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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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述8項材料如何準備請登錄北京市教委網站查看通知公告。

(一)身份證

包括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申請人委託他人代辦的,代辦人必須攜帶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無需提供申請人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委託代辦不能超過5人。

(二)照片

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證件照片一張(與網報上傳照片為同一底版)

(三)《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和《申請人思想品德鑑定表》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

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完成網報後可下載《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需用A3或A4紙正反面打印,一式兩份。

2.《申請人思想品德鑑定表》

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在“資料下載”欄目下載《申請人思想品德鑑定表》,需用A4紙打印,如實填寫並加蓋相應公章,一式兩份。

出具單位(部門)及加蓋公章要求:

1.申請人戶籍或人事檔案關係在北京

(1)人事檔案關係在有存檔權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或國有企業的,《申請人思想品德鑑定表》應由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或所屬黨委出具,並加蓋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公章或所屬黨委公章;

(2)人事檔案關係不在上述第(1)項的單位或企業的,《申請人思想品德鑑定表》應由工作單位出具,除加蓋工作單位公章外,表中第7、8、9項還需加蓋北京地區本人人事檔案存放部門(人才服務中心)的人事存檔專用章(已畢業、人事檔案仍留存在學校的本科生或研究生,表中第7、8、9項由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加蓋公章)

(3)沒有工作單位的,《申請人思想品德鑑定表》應由戶籍所在地的街道(居委會)或鄉鎮(村委會)出具,除加蓋戶口所在地的街道(居委會)或鄉鎮(村委會)的公章外,表中第7、8、9項還需加蓋北京地區本人人事檔案存放部門(人才服務中心)的人事存檔專用章(已畢業、人事檔案仍留存在學校的本科生或研究生,表中第7、8、9項由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加蓋公章)。

2.申請人戶籍和人事檔案關係均不在北京,持有北京市公安部門制發的居住證

(1)有工作單位的,《申請人思想品德鑑定表》應由工作單位出具,除加蓋工作單位公章外,表中第7、8、9項還需加蓋本人人事檔案存放地有存檔權的人事檔案存放部門(人才服務中心)的人事存檔專用章;

(2)沒有工作單位的,《申請人思想品德鑑定表》應由戶籍所在地的街道(居委會)或鄉鎮(村委會)出具,除加蓋居住證頒發機構所在地的街道(居委會)或鄉鎮(村委會)的公章外,表中第7、8、9項還需加蓋本人人事檔案存放地有存檔權的人事檔案存放部門(人才服務中心)的人事存檔專用章。

3.在本市大學就讀的在校生

(1)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專升本在讀學生,由就讀院校的二級學院或二級學院黨總支出具並加蓋公章;無二級學院的由學生處等學生管理部門出具並加蓋公章(系加蓋公章無效)。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讀研究生,由就讀學校研究生院(部)、二級學院黨總支或其他研究生主管部門出具並加蓋公章。

4.本市戶籍、外省就讀的在校生

本市戶籍、外省就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專升本在讀學生和在讀研究生出具部門和蓋章要求同第3項。

(四)學歷證明

提供與申請資格種類相對應的畢業證書原件和複印件一份。屬於以下情形的,另需提供相應的證明:

1.大中專、本科應屆畢業生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另需提供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應屆生畢業證明(或在學信網(http://www.chsi.cn/)下載打印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認定機構受理通過後,在領取教師資格證書時須提供相應的畢業證書原件。

2.軍隊院校學歷,除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第三、第四軍醫大學和解放軍藝術學院外,其餘另需提供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認證處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認證處,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北四環中路238號柏彥大廈506室,聯繫電話:010-61139123)。

3.持有國家計劃招生的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的畢業證書,需經“學信網”進行學歷驗證,提供在“學信網”上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

4.持有香港、澳門、臺灣地區高等學校畢業證書,需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港澳臺地區學歷學位認證系統網址:http://renzheng.cscse.edu.cn)。

5.持有國外高等學校畢業證書,需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系統網址:http://renzheng.cscse.edu.cn)。

(五)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登錄“中國教育考試網”下載、打印《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一份(下載地址:http://ntce.neea.edu.cn/html1/folder/1508/211-1.htm?sid=660)。

北京市2018年上半年國考面試成績將於6月12日提前公佈,屆時參加本次面試的申請人可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http://ntce.neea.edu.cn)查詢成績,面試合格者可下載打印考試合格證明。

(六)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參加由教育行政部門和語言文字工作機構共同組織的普通話測試並取得《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具體安排請查詢北京市語言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網站(http://beijing-language.bjedu.gov.cn/)。

(七)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

申請人持本人一寸照片到指定醫院,自費掛號進行教師資格體檢,體檢信息請登錄北京市教委網站“通知公告”欄下載。

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有效期為半年。2017年12月1日之前的體檢結果在2018年春季第二次申請認定時無效,申請人需重新體檢;

(八)北京市居住證

戶籍或人事關係在北京的申請人不需提供此項材料。戶籍或人事關係均不在北京、持有北京市公安部門制發的《北京市居住證》的申請人,需提供《北京市居住證》原件及複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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