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风违纪操办婚宴 鄂州市梁子湖区两名干部受处分

“看在多年同事的份上,他儿子结婚我随了300元的礼,本以为是人之常情,没想到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今后再也不做这种事了。”日前,鄂州市梁子湖区教育局一名“随礼”干部在接受组织约谈时满脸冒汗地说。

顶风违纪操办婚宴 鄂州市梁子湖区两名干部受处分

2018年“五一”假期,梁子湖区发生2起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操办婚宴的问题。4月30日,该区涂家垴镇上鲁村党支部书记鲁某在市区某酒店违规为其子操办婚宴,主动邀请并收受非亲属关系的5名村干部和2名镇干部礼金5300元;两天后,该区教育局干部周某也在市区某酒店违规为其子操办婚宴,收受本系统7名非亲属人员礼金2500元。两起违规操办婚宴问题均被该市纪委纠正“四风”督查组发现。

顶风违纪操办婚宴 鄂州市梁子湖区两名干部受处分

送礼和收礼一起查。问题线索转交梁子湖区后,该区纪委监委迅速开展调查处理。因鲁某和周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且是十九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区纪委分别给予鲁某和周某党内严重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

顶风违纪操办婚宴 鄂州市梁子湖区两名干部受处分

问题并没有因为当事人受处分而完结。该区纪委监委聚焦“绝大多数”,运用“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对涉及的14名“随礼”干部逐个约谈,指点迷津、戳在痛处,让“随礼”干部坐立不安、红脸出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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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婚丧喜庆事宜中的‘随礼’行为,无论是否到场,无论金额多少,都是助长‘四风’蔓延的问题,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违背,这种变味的‘人情风’必刹。”该区纪委监委负责人严肃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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