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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北京教育考試院公佈了《2018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照顧對象名單公示》。2018年全市享受高考照顧的考生有5787人。
公示的照顧對象共10類,其中有一部分是享受照顧加分的,還有一部分是享受同等條件優先錄取的(以下簡稱優先錄取)。
數據統計
1、加20分的共8人。
(1)烈士子女4人;
(2)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4人。
2、加10分的共333人。
(1)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63人;
(2)臺灣省籍考生9人;
(3)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261人。
3、加5分的共2人。
從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轉學到本市就讀的少數民族考生2人。
特別提醒:該政策僅適用於北京市屬高等學校招生錄取。
4、優先錄取共5444人。
(1)殘疾人民警察;公安英模、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殘疾民警子女8人
(2)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165人,其中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81人重疊。165-81=84人。
(3)特殊貢獻軍人子女:244人
(4)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5108人
加分考生343人次
據市考試院公示,今年高招,本市照顧對象規模共5787人次,分為10種類型。其中,享受加分政策的照顧對象有343人次,佔比為5.9%;5444人次享受優先錄取的照顧政策,佔比約94.07%。
公示信息顯示,有考生一人同時符合多項照顧條件,按照本市高招工作規定,此類考生只取最高一項分值作為考生附加分投檔,不作累計加分。
今年高考,本市報名考生6.3萬人,加分考生只佔0.54%。高招專家表示,只有“加分”會對考生的排名產生影響,今年高招,加分考生人數較少,對其他考生排名位置的影響較小。
少數民族加分降至個位數
往年高招照顧對象中,少數民族考生佔比較高,2016年高招,享受加分的少數民族考生達6391人。2017年降至個位數,2018年僅有2人。
從去年高招開始,北京市就開始縮小少數民族加分範圍,只有在高中階段從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轉學到本市就讀的少數民族考生,才能加5分向市屬高校投檔。公示信息顯示,2018高招,本市只有2位少數民族考生符合資格,可加5分。
其他少數民族考生雖不能加分,但可享受“優先錄取”的政策。依據本市高招規定,其他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在與漢族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今年高招,符合這一政策的考生達5108人次。
今年高招,本市考生中可享受“優先錄取”照顧的有5444餘人次。但“優先錄取”並非“優先投檔”,市考試院相關負責人強調,無論是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後優先錄取,還是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均是在投檔後的錄取環節進行,在投檔環節沒有照顧。
5A級志願者等照顧項空缺
依規定,獲得5A級青年志願者的考生可優先錄取。但今年這一照顧項空缺。
近四年來,高考加分照顧政策連年收緊,本市高招照顧考生規模連續四年下降,據記者統計,2013年高招本市照顧對象規模為14700餘人次,2014年為11282人次,2015年為8083人次,2016年為7193人次。2017年為7123人。
高考加分原則
“只照顧一項”原則:同時符合多項照顧因素的考生,不作累計加分,只取最高的一項分值作為考生附加分投檔。
“限市屬高校”原則:加5分投檔的少數民族照顧項目僅適用於北京市屬高等學校招生錄取。這項照顧項目是在教育部統一規定的照顧項目之外的,屬於地方定的照顧項目,僅適用北京市屬高等學校,向部屬院校和外地院校投檔時不加分投檔。
“高校認定”原則:所有照顧因素如何在高校錄取環節中體現由高校確定,高校在進檔考生中安排專業時可以自行確定是否考慮附加分,也可以自行確定只考慮哪些照顧加分項目,以及確定優先錄取的適用條件。高校的這些原則在招生章程中公佈。
照顧對象及照顧辦法
1.下列考生,在高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向高校提供檔案,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20分)
(1)烈士子女;
(2)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
2.下列考生,在高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向高校提供檔案,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10分)
(1)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
(2)臺灣省籍考生;
(3)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
3.從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轉學到本市就讀的少數民族考生,在高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向高校提供檔案,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該政策僅適用於北京市屬高等學校招生錄取。(+5分)
4.下列現役軍人子女考生,參加高考並達到有關高等學校投檔線的,應予以優先錄取:
(1)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2)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3)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4)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的子女。(5)在飛或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航天或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的子女。
5.下列考生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1)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2)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的子女。
6.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在與漢族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7.經共青團中央青年志願者守信聯合激勵系統認定,獲得5A級青年志願者的,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同時符合多項高考加分條件的考生,不作累計加分,只取最高一項分值作為考生附加分投檔。
信息來源:2018-06-11 搜狐號 北京高考資訊
http://www.sohu.com/a/235103809_372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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