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14連漲惠及261萬人 7月底前發放到位

記者從省人社廳獲悉,從今年1月1日起,我省對2017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不含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本人原工資100%退休金待遇的老工人)的基本養老金(含退職生活費)進行調整提高。

此次調整是我省企業退休人員待遇第14次連調,也是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養老保險並軌後的第3次調整,惠及261萬名退休人員,預計7月底前發放到位。

超過繳費年限部分 每滿一年每人每月漲3元

今年我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繼續堅持“並軌”原則,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均實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為增強政策的激勵性導向,適當加大掛鉤調整的力度,繼續採用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和養老金水平雙掛鉤的方法。特別是對超過15年的繳費年限部分加大調整力度,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比15年及以內的繳費年限部分多增加1元,引導參保人員繳費滿15年後繼續繳費,形成長繳費、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導向。

您的養老金這樣漲

第一部分是定額調整,重點體現社會公平。

參加本次調整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實行統一的定額調整標準,每人每月增加48元。

第二部分是掛鉤調整,與繳費年限和養老金水平雙掛鉤,突出效率因素。

首先是按繳費年限調整。退休人員15年及以內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超過15年的繳費年限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其次是按基本養老金水平調整。以退休人員本人2017年12月份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增加金額計算到元,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

第三部分是適當傾斜。需要注意的是,這部分增長是針對70週歲及以上高齡退休人員的。

對1937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80週歲及以上),每人每月增加30元;對1938年1月1日至1942年12月31日出生的(79週歲至75週歲),每人每月增加20元;對1943年1月1日至1947年12月31日出生的(74週歲至70週歲),每人每月增加10元。

調整後,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低於所在市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予以補足;在省級參保的原行業統籌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低於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予以補足。

資金來源

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原渠道解決。

舉個例子:

楊某,1945年8月出生,2005年8月退休,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為26年11個月,2017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2696.79元。

具體計算過程:

1.定額調整:48元

2.掛鉤調整:93元

①按繳費年限調整15*2+12*3=66元(繳費年限按整年計算後,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②按養老金水平調整 2696.79*1%=27元(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

3.傾斜調整:10元(楊某滿73週歲)

合計增長:48+93+10=151元

按照今年的調整辦法,楊某每月調整增加151元養老金,調整後的月基本養老金為2847.79元。(記者 郭欣 顧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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