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 搜查+拘留

“老赖”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 搜查+拘留

“老赖”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 搜查+拘留

“依据法律规定,现决定对被执行人孙某某的住所进行搜查。”4月26日,吉首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宣读了人民法院搜查令,依法对孙某某位于吉首市镇溪砂子坳社区家中进行现场搜查。整个执行过程,在人大代表监督、政协委员见证、检察院派员监督下进行。

2016年12月29日,被执行人孙某某与张某某系夫妻,因被执行人孙某某以其儿子结婚急需资金周转为由,向申请执行人杨某借款20 000元,借条约定此款在2017年6月29日之前一次性还清,被执行人郑某某为其二人提供借款担保。

还款日期已到,被执行人并未还款,无奈之下杨某只得一纸诉状将其三人告到了吉首市人民法院。2017年9月27日,该院依法判决孙某某、张某某偿还杨某借款20 000元及其债务利息,郑某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律文书生效后,被执行人孙某某与张某某离婚,张某某偿还了二人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该借款的一半债务及利息10 000元,孙某某一直未履行法律文书义务。最后,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郑某某因未履行担保偿还义务被依法拘留15日。

搜查完毕后,执行法官依法将人带回法院,进行执行谈话。此时,被执行人孙某某仍然拒不履行,并表示“拘留随便,要钱没有。”鉴于此,孙某某已构成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执行法官当场宣布对孙某某司法拘留15日。

经查询,现场搜查出的两张银行卡和一张存折显示无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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