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廳級幹部2名區委領導被問責

中央第五環保督察組進駐廣東以來,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嚴格按照中央督察組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切實擔負起生態環保領域問責的政治責任。2018年6月5日至7月1日,全省紀檢監察機關共問責中央環保督察組交辦案件涉及失職失責黨員幹部342人。為加強警示教育,廣東省紀委監委通報清遠市黑臭水體治理弄虛作假和佛山市三水區南山鎮漫水河汙染問題的查處追責情況。

這兩起生態環保失職失責問題被嚴肅查處,充分表明省委、省政府和省紀委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中央決策部署,嚴格落實中央環保督察組要求的鮮明態度和堅定決心。全省各級黨委(黨組)及廣大黨員幹部要充分認識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的重大意義,確保黨中央生態環境保護決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落實。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進一步聚焦主責主業,為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提供堅強紀律保障。

存在“假裝治汙”等情況

清遠23人被查處

經查,2016年7月29日,為確保黑臭水體整治工作順利推進,清遠市政府印發了《清遠市區黑臭水體綜合整治工作方案》。2017年上半年,清遠市水務局為落實市委、市政府“創文”要求,在短時間內達到整治目標,在沿途截汙、清淤疏浚等根本性措施未開展到位的情況下,採取水系連通的“應急處置”方式(調水稀釋)讓黑臭水體臨時達標,並向省住建廳謊報“通過採取截汙控源、三清保潔、水系連通等一系列有效措施,已經達到了水體潔淨、不黑不臭整治效果”,請求省住建廳予以成效評估。同年8月,省住建廳組織專家赴清遠進行黑臭水體整治現場檢查後,作出“符合初見成效評估要求,可視為黑臭水體整治初見成效”的評價意見。清遠市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在黑臭水體整治過程中存在謊報整治情況、虛報整治進度、誇大整治效果等問題,省住建廳在清遠市黑臭水體整治效果評估工作中作風不嚴不實,審核材料把關不嚴,專家現場檢查走過場,存在監督檢查不力等問題。

2018年6月底,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省政府同意,分別給予時任清遠市市長郭鋒(現任清遠市委書記)、省住建廳副廳長劉瑋批評教育處理,給予時任清遠市委常委、副市長曾賢林(現任清遠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副主任)誡勉處理,分別給予清遠市副市長雷玉春和省住建廳城市建設處處長郭建華、副處長卓雲峰黨內警告處分,分別給予廣東省市政行業協會秘書長唐建新、省住建廳城市建設處工作人員李渭印和清遠市政府副秘書長鬍興桂、市水務局局長王燦明、市水務局排水管理科科長塗學軍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分別給予清遠市水務局副調研員林曉生、清城區副區長廖劍鋒、時任清城區水務局局長梁達全(現任清城區政協黨組成員)、東城街道辦事處副主任陳應頌、時任洲心街道辦事處副主任黃蔭才(現任清城區農業局副局長)、鳳城街道辦事處副主任黃華明黨內警告處分,分別給予清城區委常委劉達維、羅澤光、潘豔嫦、李漢森誡勉處理。時任清遠市清城區橫荷街道辦事處副主任謝煜行因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已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並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時任清遠市副市長徐建文因涉嫌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其涉及在該市黑臭水體整治中失職失責問題將併案處理。

涉南山鎮漫水河汙染問題佛山17人被查處

2018年6月14日,中央環保督察組現場抽查發現:漫水河河口斷面周邊環境髒亂,垃圾隨地堆放,沒有建立兩岸垃圾清理和河面保潔長效管理機制。在漫水河沿岸禁養區內仍有華農溫氏畜牧股份有限公司逕口豬場尚未關閉,距漫水河岸僅十幾米處的禁養區內有一個存欄100頭左右的養羊戶。漫水河附近一家名為佛山市三水區南山鎮新廣湖陶瓷原料有限公司的企業,沒有任何汙染治理設施,原料隨處堆放,廠區泥水橫流,直到中央環保督察組到來時才臨時停產。

經查,南山鎮黨委政府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部署推進不力,對漫水河沿岸禁養區內畜禽養殖場清理整治不到位,在禁養區清退中搞變通,關停、搬遷規模畜禽養殖場不徹底。三水區環保局對南山鎮水汙染治理技術指導不到位,未能及時發現漫水河水質惡化。三水區農林漁業局對南山鎮落實禁養區畜禽養殖清理工作督促力度不夠,監督檢查不到位。三水區委、區政府放鬆對禁養區內畜禽養殖場清理工作要求,關閉養殖場態度不堅決。此外,三水區交通城管局南山分局、區安監局南山分局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南山分局等單位也存在有關失職失責問題。

2018年6月,佛山市、三水區兩級紀委監委按幹部管理權限,對三水區委副書記、區長鬍學駿進行批評教育,給予三水區委常委黃昌建誡勉處理,分別給予南山鎮黨委書記劉勁濤、南山鎮鎮長陳金明、三水區環境保護局副局長韓勇、三水區農林漁業局黨組成員黃天德政務警告處分,分別給予南山鎮黨委委員鍾永洪、南山鎮副鎮長駱釗明政務記過處分,對三水區農林漁業局黨組成員黃惠貞進行批評教育,分別給予三水區交通城管局南山分局副局長林澤安、南山鎮農林漁業局常務副局長江勇政務記大過處分,分別給予三水區安監局南山分局局長朱永堅、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南山分局負責人硃紅芳、南山鎮消防負責人劉國輝誡勉處理,分別對南山鎮環保分局工作人員譚嘉傑、張海平、李祖常進行批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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