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樓市「625」新政掃蕩炒房大軍

長沙樓市“625”新政掃蕩炒房大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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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樓市“625”新政掃蕩炒房大軍

(視覺中國)

“當前長沙房地產市場調控的主要矛盾不是供需矛盾,而是炒房與反炒房的重大斗爭。”6月25日,在這樣的思想指導下,長沙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下稱“6•25”新政),被部分業內人士稱為全國最嚴厲的樓市新政,限購、限售、首付比例、購房資格等都收緊,全面打響“反炒房”殲滅戰。

據瞭解,長沙樓市新政之前,作為湖南省委機關報的《湖南日報》在6月19日刊發了調查長沙樓市亂象的監督稿件,批評長沙“調控政策前後不一,強化看漲預期”,然後連發4篇社論,毫不諱言地指責:“如今,房價高居不下、市場投機盛行,老百姓不高興、不贊成、不答應。這就說明,我們在這一領域的工作有不到位的地方,離群眾的要求還相距較遠。”

一場轟轟烈烈的鬥爭開始,炒房客、黑中介、部分開發商以及相關部門的“內奸”均被視為“敵人”,《湖南日報》甚至將其類比為“新中國成立之初,一些不法資本家試圖通過囤積居奇、哄抬物價、擾亂市場秩序,挑戰新生的人民政權”。一時間,風狂雨驟。

現階段長沙房價高企是炒房投機行為作祟

作為湖南省委機關報,《湖南日報》如此嚴厲地批評本地的房地產政策,其風向意義不簡單。《湖南日報》一篇題為《不能讓長沙成為投機者的樂園》的文章透視了當前長沙房地產市場“高燒”不退、炒房成風的表象,分析背後的癥結指出,現階段長沙房價高企,並不是供需矛盾,而是炒房投機行為作祟。

炒房客首當其衝。針對個人,“6•25”新政明確長沙本市戶籍家庭在限購區域內已有1套住房的,取得不動產權屬證書滿4年後方可購買第2套商品住房;市外遷入的戶籍家庭,落戶滿1年且在本市穩定就業,或在本市連續繳納24個月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在限購區域內限購1套商品住房;暫停企業在限購區域內購買商品住房,已購買的商品住房須取得不動產權屬證書滿5年後方可轉讓……

已放進來的“敵人”被扎入口袋,退路被封死,還要消滅扛著“人才新政”旗幟的援軍。

2017年3月18日長沙發布的限購政策稱,非本市戶籍家庭要在長沙市連續繳納12個月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才能購買一套商品住房。

可是到同年8月,長沙發布人才新政細則:大專以上學歷、長沙工作且有一個月社保的人士就可以買房,35歲以下、本科以上學歷者無需社保,遷了戶口就可在長沙購房兩套。市場普遍認為,這一系列細則的直接後果之一就是為限購鬆綁,吸引購房大軍。

對此,《中國經濟週刊》曾於2017年9月刊發報道《頻現“秒光”盤,購房指標被炒至10萬元,長沙樓市被新政激活?》,今年5月底再次揭露當地盛行各種方式創造“剛需”(詳見《長沙樓市庫存真的告急?》)。當地媒體還爆料85歲老人和12歲小孩購房,眾聲喧譁。

6月19日,《湖南日報》鮮明表態:一座被房價綁架的城市,四處“搶人”又有何用?萬千優秀人才,如果居不易、望房愁,又怎能把心留住?而是要“通過房價窪地,打造人才高地”。

6月25日 ,長沙市住建委“痛改前非”:針對媒體爆料的85歲老人和12歲小孩購房的現象,以及存在的企業購房和部分家庭通過離異來獲得購房資格等問題,規定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戶不滿2年的,不得作為單獨家庭在限購區域內購買商品住房。未成年人不得單獨購買商品住房。落戶學校集體戶口的在校大學生,不得在限購區域內購買商品住房。夫妻離異後,任何一方2年內購買商品住房的,其擁有住房套數按離異前家庭總套數計算。

落戶政策一年內再次翻轉,剛需群體迅速萎縮。

剛需之外,第二套房的改善性需求雖未被封殺,但其購房壓力也直線上升。

6月26日,湖南省直單位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印發《關於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通知》“補刀”:繳存職工在長沙市限購區域內購買家庭第二套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60%。

鑑於此,當前政策下,要買第三套房或更多的房子徹底無望。

歡呼之時,也有一批人表示委屈。一位聲稱辭去廣州高薪工作後落戶長沙的購房者在長沙市住建委信箱中留言說:“我們都是真正的剛需,也是誠心誠意想回長沙發展,為家鄉建設出一份力,現在突然換了政策,如果長沙對我限購,那我將面臨‘留不下的城市,回不去的農村’,衷心希望政府能考慮到我們的難處,針對不同需求制定出相應利國利民的細則。”

6月26日,長沙市住建委對此做出回覆:“作為市政府限購政策執行部門,對於“6•25”新政只能嚴格執行,精準落實。望您理解!”

部分違規中介和“黑中介”投機問題突出

一股肅殺之氣籠罩地產中介圈。

有二手房從業人員認為自己是“背鍋俠”:二手房價格都是房主說了算,更何況現在好一點的房子,比如學位房根本就沒有房源,“我們巴不得房主降點價成交一套,也能拿到佣金”。

而兵鋒所指,更多的炮彈扔向新房銷售中介。

早在2017年9月,《中國經濟週刊》率先報道長沙購房指標被炒至10萬元,某樓盤推出的房源只是象徵性地對外放出少量房源,絕大多數房子早已被內部搶光。

日前《湖南日報》的“判決書”則這樣評論:部分違規中介和“黑中介”投機問題突出。這些興風作浪的中介機構,發佈二手房虛假價格信息,哄抬二手房市場價格,引起買房恐慌和賣方瘋狂,加劇房價非理性上漲,他們是一二手房價格倒掛的主要推手。有的造假騙取購房資格,利用有購房資格而無購房意願的人佔據房源,嚴重擾亂市場交易;有的與開發商裡應外合、暗中勾結,以收取高額“茶水費”的形式提供“內部房源”。去年長沙“5•20”新政出臺後,原來已預訂但因購房者被取消購房資格的這部分房源,被開發商與中介瓜分,以高出原來定價10餘萬元乃至近30萬元的價格進入市場。

不過這次,更深層的權力尋租問題未被提及。5月29日,《中國經濟週刊》報道,某樓盤銷售總監透露,光是他手頭的“關係戶”都300多個人了,只要搖上號,再轉手倒賣出去,至少是20萬元的收益。

建立房企“黑名單”、加快供應能否穩住長沙房價?

“一部分房企是市場亂象的重要推手。”《湖南日報》在評論文章中如是寫道。

6月20日,長沙市住建委通報,長沙市國有資產置業有限公司、長沙高鑫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開發的5個項目共捂盤2962套,暫停其在長沙參與土地市場招拍掛;另外,對4家“捂盤惜售”的房地產開發企業進行約談警告。

“6•25”新政中則提出:捂盤惜售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一律納入“黑名單”管理。

儘管定論“目前長沙房地產市場面臨的主要問題,是投機炒作,而非供需矛盾”,但加快供給仍然是長沙這波樓市運動的主要目標所在。

長沙市官方數據顯示,目前全市已監製價格未申辦預售住宅面積有245.53萬平方米,近2萬套;已監製價格達到預售條件、未及時申辦預售許可的項目有33個,共132.67萬平方米。

按照新規,在建樓盤已達到預售條件的,必須在30日內辦理預售許可;已辦理價格監製的,必須在20日內辦理預售許可;已辦理預售許可的,必須在10日內一次性對外公開銷售。

長沙市住建委預計,具備預售條件的項目將集中在6月至7月入市。

短期內,大量房源入市必將衝擊現有房價。長期來看,因房地產開發週期較長,土地供應連續4年下滑的長沙必須下決心供地,才能滿足今後的土地需求。

“6•25”新政提到,嚴格落實年度土地出讓計劃,優先保障住宅土地供應。

此前,《中國經濟週刊》曾報道,長沙土地供應自2013年後連年下滑,2016年332萬平方米,不到2013年727萬平方米高點的一半。另據6月22日《中國房地產報》報道,按照2018年度土地供應計劃,長沙市內六區(中心城區及望城)預計供應388.88公頃。

然而最終的實際供應量仍有待執行力度。2017年,長沙市內六區住宅用地供應計劃為396.2公頃,但實際僅完成100公頃左右,只佔年度計劃的四分之一左右。

不過《湖南日報》稱,政府有能力穩住房產市場價格。

長沙樓市調控政策前後矛盾?

6月28日上午,幾段視頻在坊間流傳:20餘人聚集在長沙市政府門前,這些人因長沙“6•25”新政失去購房資格,前往市政府表達不滿。

《湖南日報》此前曾批評長沙樓市調控,稱其“調控政策前後不一,強化看漲預期”。然而,“6•25”新政再次出現類似情況:6月25日,長沙頒發樓市新政。6月27日晚間,長沙市住建委發佈新政細則。按政策,落戶長沙不滿一年的群體不具備購房資格,但執行政策的時間節點,是否以6月26日為界線,政策中並未明確,這讓6月26日之前已落戶,但時間不滿一年的購房群體恐慌、焦急,甚至心生不滿,他們中有些人已經支付了購房定金。

長沙曾在2017年先後推出“3•18”“5•20”“9•23”樓市調控政策,幾乎每次政策推出後,再出細則,細則出臺後再打補丁,打完補丁還須官方做解釋。

最近一年多以來,長沙市政府的市長信箱欄目,住建委等部門需要不斷回覆市民疑點,形成了信箱施政的怪象。這讓很多購房者無所適從,也損害了政策的權威性。

很多文件語焉不詳,表述不清,讓人混亂。例如,針對6月25日政策條文中“市外遷入的戶籍家庭(退伍轉業、家屬隨軍落戶的除外),落戶滿1年且在本市穩定就業,或在本市連續繳納24個月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在限購區域內限購1套商品住房。”的規定,6月27日發佈的《關於執行長政辦函[2018]75號文件細則》中解釋稱:“穩定就業是指在長沙工作並自購房當月起已連續繳納12個月社保或者個稅的。”

兩條結合起來看,市外遷入的戶籍家庭,到底是要12個月社保還是24個月社保,仍難定論。

再如,按政策,市外遷入的戶籍家庭落戶滿一年且有12個月社保,有購房資格;市外戶籍有24個月社保,也有購房資格。但如果你是市外遷入的戶籍,但落戶不滿一年,即使有兩年以上的社保,仍無購房資格嗎?不遷戶口以社保條件符合資格,戶口遷入長沙反而又沒有了購房資格?

有些政策頻頻修改,甚至鬧出笑話。去年的“9•23”政策,細則先是認定一個戶籍本上的所有成員,視同一個戶籍家庭,有購買兩套房的資格。後有群眾反映,如果一個家庭,一家四口,父母名下已有兩套房,兩個子女都是大齡青年,都沒有購房資格,並不公平。於是政策隨後做了修改,將戶籍家庭重新定義為父母和未成年子女。

另外,“9•23”政策之後,長沙本地單身本科學歷人士,沒有購房資格,但外地本科生,落戶長沙就能買房,被指有失公允,最終再弦易張。

還有政策與實際執行情況前後不一的現象。今年3月,長沙發布精裝修政策,由於沒有出臺精裝價格的詳細限制條款,一度讓市場恐慌,拖延兩個月之後,發佈裝修新政細則,其中規定“限房價、競地價”試點地塊等剛性需求項目,全裝修部分的價格不得超過2500元/平方米。

按照政策,剛需房是指144平方米以下的房子,但細則出臺不到一週,金茂灣144平方米以下的房子,裝修價格到了3100元/平方米,接著,中海熙灣144平方米以下的房子,裝修價格高達5298元/平方米。一度傷害了政策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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