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完全履行了入世承诺

2001年12月11日,中国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第143个成员。入世至今,中国一直都是多边贸易体制的坚定维护者,在各个方面都充分履行了入世承诺。

中国完全履行了入世承诺

▲ 2001年11月10日,在卡塔尔多哈举行的世界贸易组织(WTO)第四届部长级会议通过了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法律文件,中国正式成为世贸组织新成员。图为时任中国外经贸部部长石广生在中国加入WTO议定书签字后同各国代表一起举杯庆祝。

构建了较为完整的对外经贸法律体系。法律法规是经济活动的基础和保障。加入WTO后,我们对法律法规中不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的,坚决予以废止或修订,共集中清理了2300多部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同时,逐步健全了贸易促进、贸易救济法律体系、保护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等等,推动对外经济贸易法制化建设。

降低关税、削减非关税措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过渡期,中国进口商品关税总水平从2001年的15.3%逐步降低到2005年的9.9%。到2005年1月,中国绝大多数关税削减承诺执行完毕。2010年,中国关税总水平已经降至9.8%。关税约束率自2005年起一直维持在100%。如果考虑到贸易结构的因素,中国实际的贸易加权平均税率只有4.4%,已经非常接近发达成员。为进一步开放市场, 2015年以来,我国又多次主动下调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尤其是2018年5月,我国决定大幅降低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自7月1日起实施。这次降税一共涉及1449个税目,涵盖日用消费品税目的70%以上,平均税率由15.7%降为6.9%,平均降幅高达55.9%。这次降税不仅惠及国内消费者,在当前贸易保护主义盛行背景下,也向国际社会释放出了积极的信号。

中国完全履行了入世承诺

▲ 外贸经营权的完全放开极大促进了贸易经营主体的发展,促进了我国国际贸易的快速发展。

全面放开外贸经营权。根据2004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自2004年7月起,中国政府对企业的外贸经营权由审批制改为备案登记制,所有对外贸易经营者均可以依法从事对外贸易,促进了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多元化外贸经营格局的形成。外贸经营权的完全放开极大促进了贸易经营主体的发展,促进了我国国际贸易的快速发展。

扩大服务市场开放。中国认真履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为境外服务商提供了包括金融、电信、建筑、分销、物流、旅游、教育等在内的广泛的市场准入机会。在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分类的160个分部门中,中国开放了100个,开放范围已经接近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在前期外商投资准入的负面清单试行基础上,将在全国推广负面清单管理,稳步扩大金融业的开放,持续推进交通运输、商贸物流、专业服务等服务业领域的开放。中国还在北京、天津、雄安等17个省市(区域)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积极探索服务贸易的有序开放。

截至2010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所有承诺全部履行完毕。中国加入后的三任WTO总干事——麦克·穆尔、素帕猜和拉米先生,都充分肯定了中国所做的巨大努力和取得的成绩。拉米先生曾对中国入世的意义做出评价,"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是载入史册的重要事件,是开放、竞争和经济一体化带来双赢的典型例子"。2006年、2008年、2010年、2012年、2014年和2016年中国政府接受了世界贸易组织的六次贸易政策审议。中国认真履行承诺的实际行动得到世界贸易组织大多数成员的肯定。

* 洪俊杰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院长 特聘教授、博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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