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就中國改革開放以來我們的經濟發展速度有目共睹,廣大人名群眾的生活水平越來越高,尤其是近幾年互聯網的普及更是大大的方便了人們的生活,但是能否合理的規避其中出現的新問題,這不但是對我們現在眾多的新型公司面臨的巨大課題,也是對政府各級部門提出了新的要求。
辦事原則必須從以往的“出現問題,解決問題”的辦事原則轉換成“預防問題,健全制度,儘量杜絕問題的發生”。
這幾天,“ 空姐深夜乘坐滴滴順風車遇害 ” 一事持續引起關注,聽到的都是一片惋惜、哀悼之聲,聞著傷心,見著流淚。作為全國最大的網約車公司,除了在審查司機時,能否在其他方面做相應的安全措施呢?而且以前類似事件屢見不鮮,相關部門為何不出面出臺措施要求滴滴做相關安全措施呢?
前幾年,我記得我們這出現過,乘客深夜持刀搶劫出租車司機的案例,隨後短短的半個月裡,相關部門及運輸公司就在所有的出租車裡面安裝了攝像監控,24小時回傳圖像,近幾年再也沒有出現過類似事件,或說回來,滴滴你能不能效仿一下呢,你能拿一百萬去懸賞追兇,你提前就不能安裝個安防系統,你就不能在手機APP裡面,設置一個一鍵求救鏈接警方報警系統,大數據不是僅僅用來賺錢的... ...
官方顯示,2012年滴滴打車成立,距今為止整整6年事件,網約車已然成為常態,那麼相關政府管理部門的職能能否跟上這個時代的發展,相關法律法規對於這個高速發展的時代,能否在這個新的時代裡發現問題?預防問題?健全制度,儘量杜絕類似問題的再次發生,已經刻不容緩。
閱讀更多 巴中老鄉往這看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