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5年,清朝在甲午戰爭中敗給日本,被迫簽訂了《馬關條約》。
《馬關條約》第四款規定:“中國約將庫平銀二萬萬兩交與日本,作為賠償軍費。”
條約中規定的確實是賠款日本白銀二億兩,但這並不是全部。
條約第二款中有一條約定:割讓遼東半島給日本。
不過在當時,俄國也對中國東北虎視眈眈,日本佔領遼東半島,必然阻礙它擴張勢力。
於是,俄國聯合法國和德國進行干涉,迫使日本放棄遼東半島。
日本當時還沒有能力和俄國對抗,於是被迫將遼東半島還給中國。不過日本卻乘機向清政府索要了3000萬輛“贖遼費”。
《馬關條約》第八款規定,為了確保中國履行所定各款,“聽允日本軍隊暫佔守山東省威海衛”。
《馬關條約》的附件《另約》對日軍佔領威海衛還有一個追加條款:“所有暫行駐守需費,中國自本約批准互換之日起,每一週年屆滿,貼交四分之一,庫平銀五十萬兩”。
日軍在威海衛駐守3年,清廷最終支付日軍費用150萬兩。
還還沒完,清廷不可能一次性支付所有被日本勒索的款項,分了好幾年支付,這樣一來又要產生利息,年息為“每百抽五”。
為了節省利息和日軍駐威海衛軍費,清廷在1898年5月提前完成了還款計劃,實際支付利息為庫平銀1083萬兩。
後來的日軍利用清朝的賠款,大力擴充海軍。並在十年後的日俄戰爭中打敗了俄國,報了當年的一箭之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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