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關條約》到底賠了多少錢給日本,日本又用這些錢幹了什麼

來談一談喪權辱國的《馬關條約》到底賠了多少錢!中國實際上的賠付遠超我們所熟知的二億三千萬兩白銀,清政府所賠款項為 1、本金2億兩白銀,清政府需要分8次還清;第1次5000萬兩於條約簽訂後6個月內交清,第二次5000萬兩於條約簽訂後12個月內交清,其餘分6次交清,自第2年起每年交一次。

2,贖遼費,由於三國干涉,日本被迫返還遼東半島,但不妨礙日本向清政府勒索“贖遼費”3000萬兩;

3、日本駐軍費用,馬關條約規定,第一、二次賠款付清之前,日本軍隊暫行駐守山東省威海衛。清政府每年支付其軍費50萬兩。

4、利息支出,截止1898年付清全款為止,清政府支付利息為1083萬兩白銀;

5、補貼費,由於清政府繳納的白銀成色不足,額外補貼日本1325萬兩白銀;

6、匯率差價,在清政府賠款之前由於銀價暴跌,日本要求清政府全部以英鎊付款,按照匯率損失,折算下來中國多支出了1500萬兩白銀;

7、借款費用,為了籌集償付日本的賠款,並儘早撤除駐威海衛日軍的考慮,清政府被迫先後於1895年、1896年和1898年訂立俄法借款、英-德借款和英-德續-借款合同,共借庫平銀3億兩,本息計7億4000萬兩(所借款項並沒有全部用於償付日本的賠款)。甲午(1894年)至庚子(1900年),年均攤還外債本息2000萬兩,約為歲入的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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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當時的匯率,這筆賠款相當於3億6407萬日元。(甲午戰爭前日元匯率約為:1兩庫平足銀=0.18英鎊=1.64日元,但戰爭的勝利,促進了日元升值),由此清政府共支付了約3.5億兩白銀左右!合4422萬英鎊,其中支付給日本4197萬英鎊(含匯率折扣)。而日方公佈的甲午一役日本陸海軍軍費總支出額是20047萬日元,兩者相抵,日方大約賺得16000多萬日元。這筆錢財對於日本有多大意義呢?1893年日本的正常財政收入才1億1370多萬日元,賠款相當戰前3年的財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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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這些賠款,日本軍隊對戰利品掠奪也十分驚人,日本隨軍記者川崎三郎在甲午戰後曾做過一篇《日清戰役戰利品概算》,初步估計日本通過甲午戰爭從中國所獲得的艦船、武器、彈藥及其他軍需物品等,按日金價計算,共值8982.2萬元, 摺合庫平銀5988.3萬兩,這個數字當然很不完整,因為除這些實物以外,日本還通過這次戰爭掠奪了大量的金銀貨幣以及糧食。 對此,中外多有記述。如姚錫光《東方兵事紀略》稱:平壤一戰,“將弁私財,軍士糧餉,凡有金幣12箱,內共金磚67塊,金錠61碇,金沙14 箱,大小30包,皆將領私財, 而軍士糧餉,除糧食以外, 尚存餉銀約及10 萬兩”,皆為日人所得。 蔡爾康等編《中東戰紀本末》所譯日本官報亦稱,此戰“得金銀40箱,每箱約重英權300磅,高麗錢不計其數”,並注曰:“英金1鎊合華權4兩,英權一磅合華權12兩。 其實,這些記述皆限於平壤一戰, 且不甚具體,很難據此作出比較精確的計算。根據日本當時所發表的歷次戰報,將其所獲金銀貨幣種類及數量具體開列後統計,幣類別甚雜,計值單位不一,戰後,據日方的逐一計算,總計掠得戰利品共為1.198億日元,摺合庫平銀7988萬兩。賠款與戰利品,日本總共掠奪到財物4億6000多萬日元。這筆鉅額財富的去向如何,真的如中國民間傳言全買軍艦,或全辦教育去了嗎?不!!日本人更加聰明的利用了這筆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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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作為海軍基金,用以擴充海軍軍備,共計劃入約13926萬日元,加上軍艦水雷補充基金3000萬日元,共計16926萬日元,佔據了3.5億日元賠款的近一半。其中又從海軍基金中拿出7260萬用於幣制改革(這一筆錢超重要,為什麼後面講)

二是擴充陸軍軍備,為5680萬日元。

三是臨時軍費返還,為7896萬日元。

上面這3項相加,共計30502萬日元,用去了3.6億日元賠款的絕大部分。

此外,日本政府還用2000萬日元作為天皇皇室基金以感謝天皇在戰爭中起的表率和鼓動作用,明治天皇於1887年3月對首相伊藤博文下達諭旨:“立國之務在海防,一日不可緩”,為此從內庫撥30萬日元作為海防費,並要求首相和地方官進行海防獻金。在他的帶動下,華族(華族即日本有爵位的貴族)和富豪也紛紛捐獻,半年內就捐款達到203萬日元。1892年明治天皇又發佈詔敕稱:“國防之事,苟緩一日,或將遺百年之悔。朕茲節省內廷之費,六年間每年撥下三十萬日元,並命文武官僚,除有特殊情況者外,在同一期間納其薪俸十分之一,以資補足造艦費。”天皇還勸告議會應與政府“和衷協同”,在天皇的干預下,議會改變了量入為出的態度,通過了高昂的建造軍艦的預算。在戰爭期間,明治天皇又通過節省內廷費用,募捐,祈禱,頒佈敕語等形式鼓勵日軍及日本國民戰爭狂熱和士氣,這2000萬日元正是日本軍國主義份子對明治天皇支持戰爭的“感恩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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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天皇像


1200萬日元作為臺灣殖民經費,1000萬日元作為教育基金,1000萬日元作為災害準備金,321萬日元作為運輸交通費,58萬日元作為八幡制鐵所設置費!(此為日本最大國營鋼,日本軍工業的基礎)

特別介紹:日本如何依靠中國賠款,實行了金本位制!為了在金融上與歐美接軌,更快溶入國際貿易。日本政府早就決定要實行金,但力不從心,因此在甲午戰爭之前日本也實行的是可兌換的銀本位制。而在國際上,從1873年起,銀價不斷下跌,到1894年下跌了一半多。這使日元處於不停的貶值、波動之中,從而使物價不斷上漲,政府開支逐年增大,而且不利於引進外資、吸收外債,也不利於對於機器工藝的進口。馬關條約後,應日本的要求,清政府通過英國以英鎊支付大部分賠款。日本共得到3808萬英鎊,存儲在英格蘭銀行。當時英鎊與黃金掛鉤,是世界最堅挺的貨幣一如今天的美元。如此一來,相當於日本當局一下子擁有了一筆鉅額的黃金儲備,日本拿出其中一部分(相當於7260餘萬日元,是從海軍基金中劃撥)為儲備金,於1897年改行金本位制。改行金本位制對日本的好處更為深遠,因為金本位制穩定了金融和物價,有利於對外貿易,有助於引進外資、發行外債。這對於日本經濟的發展,對於社會經濟的穩定,以至對進一步的擴軍備戰,都是極為重要的。當時日本資金短缺,亟需藉助外資外債,而實行金本位制的不到十年中,流入日本的國際資金達8億日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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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由於金本位制穩定了金融和幣值,日本銀行擴大了貸款額,甲午戰爭前一年,全日本一年的貸款額不足1億日元,甲午後一般每年都在2億日元上下,甚至約2億5000萬日元。加上國外市場的擴大和國外資金的大量流入,整體上刺激了產業投資的擴大。1894—1904年,會社實繳資本從近2.5億日元激增到9.2億日元,增加了2.7倍;紗錠從47.5萬個增到近138萬個,增加了1.9倍;鐵道里程增加了1.3倍,重工業也有顯著發展。

可以說正是藉由中國人民的苦難和甲午戰爭的鉅額收入,日本成為當時亞洲唯一的強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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