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關條約》簽訂時,李鴻章據理力爭,日方代表講不贏就耍無賴

在甲午戰爭期間,因是清政府提出求和,日本甚是狂傲,不僅張開血盆大口欲狠狠敲中國一筆,還嫌中方所派全權大臣張蔭桓邵友濂級別不夠,要求清廷派恭親王或李鴻章為全權大臣。這種擦屁股的事恭親王當然不能去,只能是李鴻章了。可以說,談判未開始,大清在氣勢上已經輸了。

《馬關條約》簽訂時,李鴻章據理力爭,日方代表講不贏就耍無賴

李鴻章到馬關後,要求日本在開談之前,先行停戰,日方表面上同意停戰,但提出了包括佔守大沽、天津、山海關及所有城堡,駐守清軍將槍械等交由日軍暫管,天津山海關間的鐵路交由日軍管理,清政府承擔停戰期間日軍的費用等苛刻條件,分明就是不停戰,談著看。後來李鴻章不幸遇刺,日本在國際上沒臉,不好意思了,才同意暫行停戰的。

《馬關條約》簽訂時,李鴻章據理力爭,日方代表講不贏就耍無賴

​對於議和,日方提出的和約底稿不僅要求割讓遼東半島、臺灣全島、澎湖列島,賠款庫平銀三億兩,還提出了多條遠超歐美列強的特殊權利要求。李鴻章一方面電告總理衙門請國內拿主意,一方面予以辯駁。對於割地,李鴻章指出,日本開戰時曾公告各國,所爭者朝鮮自主而已,不貪中國之土地,希望日方不負初心。對於賠款,李鴻章指出,戰爭是日方挑起的,本不該中方賠償日本,雖然在美方調停之下,中方同意賠款,但也應該只賠中方不同意朝鮮自主之前的;縱然是全賠,李鴻章綜合日本官方數據、報章內容、伊藤博文在議院的講話等,估算出日本的戰爭費用不會超出一點五億元,扣除其所獲中國的兵船軍械等折價後更少,要價三億兩明顯不合理。對於日方提出的特殊權利要求,李鴻章也逐一辯駁。

《馬關條約》簽訂時,李鴻章據理力爭,日方代表講不贏就耍無賴

日方全權談判代表、外務大臣陸奧宗光承認李鴻章的辯駁“筆意精到,仔細周詳”,知道憑講道理李鴻章不會屈從,遂決定不再講理,以實力相迫。

後經李鴻章多方力爭,日方將賠款降至兩萬萬兩,縮減了遼東半島的割讓範圍,權利要求也有所退讓,但態度異常強硬,不容李鴻章再辯,只能說同意還是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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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鴻章將日方的條約終稿報告朝廷後,張之洞電阻和議,建議朝廷向英俄德諸國乞援,幫辦軍務宋慶也電請整軍再戰,朝廷令劉坤一王文韶定奪,但如此大事,二人焉敢做主?王文韶“不敢臆斷”,劉坤一主張持久戰,但同時表示,“惟有殫竭血誠,力任戰事,此外非敢所知”。

無奈之餘,清政府只好含淚簽訂《馬關條約》。只不過,清廷上下,沒有化眼淚為力量,而是化為了民族主義憤懣與激進政治情緒。欲速則不達,在救亡圖存的路上,開始了政治大躍進,彎道超車,破拖拉機漂移,結果車翻政亡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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