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時間非法集資1200餘萬 內蒙古公安成功押解一名紅通在逃人員回國歸案

近日,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在內蒙古公安廳國際警務合作局的支持下,與二連浩特市公安局通力合作,成功將國際刑警組織紅色通報、潛逃蒙古國2年的嫌疑人敖某某抓獲歸案。

五年时间非法集资1200余万 内蒙古公安成功押解一名红通在逃人员回国归案

眾多群眾慘遭騙局 霍市警方介入調查

2016年2月,霍林郭勒市居民李某向警方報案稱,經過朋友介紹了認識了一名叫喜榮的女子,喜榮以裝修賓館、歌廳為名,向其借款,並承諾事後給予的高額好處和返利。李某先後借給這名叫喜榮的女子共計24萬元。到還款期限時,該名女子卻人間蒸發,無法取得聯繫。隨後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又陸續接到30餘名受害人報案,都被一名叫喜榮的女子以同樣的手段騙取錢財,金額不等。

成立專案組徹查 碾轉多地千里獵狐

為了儘快偵破此案件,霍市公安局成立了專案組,由副局長尤偉親任組長。專案組成員多次趕赴通遼市、興安盟等多地調查取證,摸排線索。經查,這名叫喜榮的女子真名叫敖某某,自2011年12月至2014年11月期間,敖某某夥同其丈夫胡某某虛構承包政府工程,裝修賓館、歌廳需要大額資金週轉等多種理由,並以高額利息為誘餌,騙取胡某、包某等39餘人約1200萬元。

在專案組民警掌握了敖某某與胡某某可能藏身的地點時,發現二人於2016年已經出逃至蒙古國,對於犯罪嫌疑人的抓捕造成了極大的困難。專案組民警迅速與經偵大隊溝通協調,在經偵大隊民警的全力配合下,將此案上報至通遼市公安局經偵支隊、自治區公安廳和公安部相關部門,得到上級部門的高度重視。在公安廳國際合作局的大力支持下,國際刑警組織於2017年11月將犯罪嫌疑人敖某某、胡某某列為紅通(紅色通緝令,通緝令號:A-10646,A-10650)逃犯,公安部“獵狐辦”也高度關注案情進展,並將此案列為“獵狐行動”。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專案組民警終於查找到敖某某和胡某某藏匿在蒙古國的大致位置。霍林郭勒市公安局迅速將這一情況上報公安廳國合局。國合局立即與蒙古國相關部門溝通協調,在蒙古國警方和移民局的全力配合下,最終鎖定了敖某某在蒙古國的詳細地址並將敖某某找到。2018年6月9日,敖某某在蒙古國移民局的看護下,乘坐火車到二連浩特市火車站,霍林郭勒市公安局民警和公安廳國際合作局在二連浩特市火車站將紅通逃犯敖某某抓獲,現敖某某已被執行逮捕,羈押在霍林郭勒市看守所,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同時,專案組民警在努力追逃其他犯罪嫌疑人,追繳贓款,為受害人最大程度挽回損失。

投資理財要謹慎,警惕“天上掉餡餅”

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副局長尤偉表示,非法集資犯罪波及領域廣泛,承包工程、資源開發、種植養殖、投資擔保等傳統領域案件時有發生。借貸理財、私募股權、虛擬貨幣、消費返利等新興領域已逐步成為非法集資犯罪的重災區,特別是互聯網上非法集資犯罪成為普遍模式。非法集資犯罪手法變形變異,欺騙性強,有的冒用金融創新、精準扶貧、慈善互助等名目,有的授意唆使參與者虛構商品交易獲得"消費返利",更有甚者包裝造假、隱匿資金、肆意揮霍,淪為赤裸裸的集資詐騙。為此,警方提醒廣大公眾: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參與非法金融活動受到的損失,由參與者自行承擔。因此,為避免遭受經濟損失,建議投資人要主動掌握必要的法律法規和金融常識, 投資過程中,要了解企業或個人吸收資金行為是否符合金融管理法律規定,考察企業或個人真實的資產、運營狀況,分析其承諾的收益是否合理,不要被“耀眼的招牌、誘人的項目、高額的收益”等表象所迷惑而盲目投資。此外,要增強風險意識,高收益往往伴隨著高風險,非法金融活動更是蘊藏著巨大的風險,投資者首要考慮資金安全,不要受高息的誘惑而動心,避免“賺了利息、丟了本金”,自覺抵制非法集資活動,依法保護自身權益。

來 源 / 百家號

美 編 / 錢曉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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