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单位要赔偿吗?

让员工放弃缴纳社保

“机智”公司又开始动脑筋了:试用期不缴社保违法、不签合同不缴社保违法,emmmm……

如果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

问题不就解决了么?

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单位要赔偿吗?

于是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求员工出具一份书面承诺:员工自愿放弃该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金,公司将社会保险金作为工资的组成部分,直接支付给员工……

然而这个操作真的是违法且不合理。

据《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金系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项义务不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约定变更或者放弃。

员工放弃社保没法律效力

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单位要赔偿吗?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保险,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关系到个人、单位和社会三方利益,这既是劳动者的权利,也是劳动者的义务,员工承诺放弃社会保险费的权利没有法律效力。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工资情况明确的,不能调解降低或者提高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就是说员工即使签了“不再追究”的承诺书,也可让原公司补缴社会保险费。另一种情况,就是用人单位把本应由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以现金形式支付给劳动者个人。对以社会保险费补贴名义支付,劳动者已经领取的相关费用,用人单位要求返回的,应当由用人单位提出仲裁申请,否则劳动仲裁部门不予处理。

如案例中,劳动者出现工伤情形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不缴纳社会保险的协议不能免除用人单位的责任。社会保险主要是由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和失业保险构成,并且五险中的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是由用人单位单独缴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在入职当月就应该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如果单位拒不按照此规定执行,那么员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说到底,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的劳动关系应当严格遵循《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如此,才能既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为用人单位避免高昂的违法成本。

用支付现金取代缴纳社保费用

一些公司不给员工缴纳社保费用,但是会给员工发一笔社保补助费,用现金代替社保缴纳。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

“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想辞职,先弄清楚这几个问题↓

换工作社保转移?

辞职后处理五险一金手续的正确方式是这样的↓

1.养老保险是可以中断的,最后按年限累计,交得越多,退休后养老金也越多。

办理转移手续:在原单位打出转移单,交给新单位继续上就行。

2.失业保险必须要交,但大学毕业生属于干部身份,即使失业也无法领取失业金。失业保险只有在街道登记工人身份的失业者才能申请。

办理转移手续:不用办理,到新单位继续上就行。

3.医疗保险比较重要,中断三个月以上就失效。每个上医保保险的人都会拿到一个存折,可终身使用,单位每月把一定比例的钱打入存折,个人可以提取使用。

办理转移手续: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办理医保手续。

4.单位每月会按比例将钱存到你的公积金帐户,如工资3000元,每月公积金帐户应该有600元,当需要买房或修房时可以去公积金中心取出。但一年仅有一次机会,可自取或委托单位取。

办理转移手续:先在新单位开帐号后把号码提供给原单位,由原单位将原账号内公积金转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