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非法攜帶管制刀具被三亞警方拘留

近日,一男子非法攜帶管制刀具乘坐大巴,經過車站安檢通道時被查獲。目前,違法行為人龍某明已被三亞警方依法行政拘留並罰款。

6月22日18時許,一男子在三亞解放二路汽車總站準備乘坐三亞前往萬寧的大巴車,在通過安檢時,安檢人員發現其隨身攜帶的挎包內藏有一把刀,疑似管制刀具,隨即將情況通報給轄區派出所。

三亞市公安局天涯分局新風派出所接到報警後,迅速指令在車站附近巡邏的民警趕赴現場。

經民警現場開包檢查,在男子揹包裡查獲一把管制刀具(刀身長約60釐米,刀寬約5釐米,刀尖角度約30度)。隨後,民警依法將該男子傳喚至派出所接受調查。

經詢問,龍某明(男,25歲)如實陳述其非法攜帶管制器具的事實。

目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二條之規定,三亞市公安局天涯分局依法對龍某明予以行政拘留10日並處罰款500元,對扣押的刀予以收繳。

警方提醒,為了廣大市民的人身安全,在公共場合嚴禁攜帶管制器具,對於違反規定的行為,將受到法律嚴懲,如果遇有人攜帶管制刀具,請第一時間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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