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林業用地及距離林業用地邊緣100米範圍內禁火

三亞:林業用地及距離林業用地邊緣100米範圍內禁火

為有效預防和遏制森林火災發生,確保三亞市森林資源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海南省森林防火條例》《三亞市人民政府關於劃定森林防火區的通告》(三府〔2018〕184號)等有關規定,結合該市實際,自2020年1月7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止為三亞市森林防火禁火期。

禁火區域為三亞市行政區域內所有林業用地及距離林業用地邊緣100米範圍內的區域。在森林防火禁火期限內,全市所有林區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凡進入禁火區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嚴禁燒秸稈、燒垃圾、燒灰積肥;嚴禁掃墓上墳時點香燭、燒紙錢、放鞭炮、燃放孔明燈;嚴禁野炊、燒烤、生火取暖;嚴禁燒蜂、燻鼠(蛇)洞、或者使用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災的方法狩獵;嚴禁違規煉山整地、燒荒開墾及其他生產性用火行為;嚴禁攜帶火種及其他易引起森林火災的用火行為。

同時,進入森林防火區的車輛和人員,應當自覺接受臨時森林防火檢查站登記檢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阻礙。各區人民政府、育才生態區管委會,各景區、林場以及其他森林、林木、林地的經營(管護)單位和個人,在其管轄、經營(管護)範圍內負有森林防火責任,應組織成立本轄區防火巡查隊,加強對轄區內的森林防火巡查。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違規用火行為和森林火災應立即報告,森林火情報警電話:119;三亞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值班電話:88689110。違反通告者,將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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