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被三亚警方拘留

近日,一男子非法携带管制刀具乘坐大巴,经过车站安检通道时被查获。目前,违法行为人龙某明已被三亚警方依法行政拘留并罚款。

6月22日18时许,一男子在三亚解放二路汽车总站准备乘坐三亚前往万宁的大巴车,在通过安检时,安检人员发现其随身携带的挎包内藏有一把刀,疑似管制刀具,随即将情况通报给辖区派出所。

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新风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迅速指令在车站附近巡逻的民警赶赴现场。

经民警现场开包检查,在男子背包里查获一把管制刀具(刀身长约60厘米,刀宽约5厘米,刀尖角度约30度)。随后,民警依法将该男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询问,龙某明(男,25岁)如实陈述其非法携带管制器具的事实。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依法对龙某明予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对扣押的刀予以收缴。

警方提醒,为了广大市民的人身安全,在公共场合严禁携带管制器具,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将受到法律严惩,如果遇有人携带管制刀具,请第一时间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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