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出于哪件事,对儒生产生看法而决定焚书?

赵凡湃


“焚书坑儒”是”千古一帝”秦始皇身上最大的”污点”。其实这个”污点”,是李斯给秦始皇溅上的,不过,秦始皇也难辞其咎,这个“污点”,更是法家冶国所必须承受的。“焚书”的原缘是,一统六国后,国制自贵族分封,嬗变为皇帝专制。公元前213年,秦皇于咸阳设宴招待众臣,众臣皆颂秦始皇不世功德,齐国博士淳于越劝谏道,“陛下虽一统六国,但宗室子弟未封,万一谁篡权谋国,您何以应对呢?冶国不师习古制,且众臣都在阿谀奉承您,这只能加重您的错误。”殷殷忠忱、溢于言表。

此言遭丞相李相严斥,贬之“愚儒之论”,并提出废诸子百论、以吏为师、禁擅办私学、禁以古诽今、禁以私学谤朝政,经始皇帝批准,施以“焚书”之举,来保证上述目的地达成。淳于越是忠臣么?是,不为一己之私,为国冒死谏议者,皆归为忠臣。然忠臣非必为智臣、或为愚臣亦是。形势很明显,分封制被集权制干掉了,孰优孰劣,虽不是泾渭分明、但至少大势初呈,不知时势易予、逆势而论,是为“愚”;冒死进谏不合时宜之议,是为“直”,“愚直”之议理当弃之,却未斩之,说明秦始皇,虽执法学行暴政,对贤士饱学还是有好生之德的。



再深入分析,秦朝起于六国之上,深知分封制是战国之争的源头,世代分封,难免各有强弱,各有强弱,必会凌弱壮强,故一统六国后,也只有傻子才会将好不容易一统的国土,又分拆开来,复投旷日持久的战国之争。可见淳于越迂儒之议、祸国殃民。李斯是法家的狂热的拥趸者、和坚定的实践者。李斯自小吏而拜相,很清楚地告诉世人,始皇帝对法家冶国颇为欣赏的态度。

特别是法学之“人避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的观点,既颠覆了贵族血统,对上升渠道的卡位;又给平民以垦荒地、立军功为手段,得到晋升的机会。这无疑对新生的一统帝国很是有利,并产生了无与伦比的国家凝聚力。应该看到,法家管理起国家来,远比儒家要残忍血腥,这是法家不如儒家文明的地方。然裂土方聚、大冶方始,以始皇帝之雄韬伟略、格局宏晖,一统中国,仅仅是他战略的起步,岂会容忍淳于越的儒学来搅局。


统一度量衡、货币制,为帝国的一体经济奠培元基;统一文字、一统伦理、焚书坑儒,为帝国的同声共思,打下文化思想的基础;开凿灵渠、铺设驰道、束约车制,为帝国的强国壮郡埋下伏笔;创三公九卿、开三十六郡,北筑长城、击匈奴,南征百越、囊括闽浙、两广,开拓西南、屯戍北疆,华夏一统浩浩荡荡,千古一帝熠熠生辉。其功业千秋之雄浑奇绝、大捭大阖。虽喷子秦黑,惟独以其暴政为抓手,颤颤巍巍喷他,舍其无他。

“焚书”到底焚些什么书呢?慎列如下, 希望方家不吝指正,1、除《秦纪》外,六国史书一律烧掉,灭其史、断其念; 2、诗、书之百家理论除官藏外,私藏之书皆焚之,焚其文、毁其理; 3、私论诗、书百家论者弃市,以古诽今者弃市,令下不遵、藏禁书者,罚为苦役,藏禁入法,狙杀妄论; 4、医药、卜筮、植树等众书不予禁制,药医卜植,宽纵冶世; 5、若学法令,须以吏为师,不准私相授受,学理知行,统一官授,锄绝私学,以绝后患。



首先,就”焚书”来说,确实体现一种一统专制的强硬和蛮横,可裂土分封,连年战乱,是不是更有利于统一的国家和民族呢?皇帝专制本来就是,杜绝鸡一声、鸭一声议而难决的拖沓和迁延,否则万里长城、秦皇陵、灵渠等彪炳千古的浩大工程如何能起来呢?如果分封+民主至今,留给华夏民众的,会不会是巨多的锱铢小国,而不是泱泱万里的大国呢?大乱重典,法家冶国,远比惺惺作态的儒家冶国有效率。


秦始皇垂青于法学,就是看到,法家对民众离心的遏制力,远甚于儒家礼制,对民众的教化力。就是看到,更有利于保证广袤国土的稳定和不分裂;即便是到了汉武帝时期,其所采取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政策,也是以法家的遏制力为核心背书的。封建社会的中国,始终是一个“外儒内法”的国家,随着时代的发展,“外儒内法”是以温和的礼制,完美配合强硬的法令来冶国,以文质彬彬的礼制示人,并顺便包裹尖锐法令的血腥残忍。以为儒学至尊自汉武帝起,便包打天下至今,不过是部份人玄幻美丽的错觉和误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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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儒家、道家、兵家、墨家、法家、纵横家等各色各样的人物纵横捭阖于各国,展示他们的救国强国之才。但最后法家、兵家、纵横家占了上风,秦国靠这三家灭六国,成一统江山。秦始皇建国后,以李斯为相。李斯实际上是法家的代表,自然倾向于以法治国的。实际上,秦朝建国初期,各色人物都站立朝堂,各抒己见。但最后李斯的意见占了上风。

其中有一次,关于秦朝实行什么制度统治天下的问题,一个叫淳于越的儒生提出了自己的意见。他认为商周统治了一千多年,实行的是分封制,这是一种非常优秀的社会管理制度,应该汲取这种制度的先进经验,继续实行分封制,分封秦始皇的宗室子弟为诸侯王。淳于越还提出了他的担忧,如果不实行分封制,始皇帝的宗亲、功臣都是平民百姓,一旦遇到田常、六卿夺权篡位的突发事件,始皇帝将无羽翼帮助平定叛乱。淳于越的担忧不无道理,但其逻辑却是荒谬的,当即遭到丞相李斯的驳斥。李斯不愧是法家代表,他不但驳斥的儒家淳于越的分封制,建议实行郡县制,而且建议废止诸子、以吏为师。全面推行他的法家学说。始皇帝听从了李斯的建议,没收全国的《诗经》、《尚书》和诸子百家的著作,使儒生们无法以古非今。秦始皇试图在全国实行愚民政策,于是发生了著名的焚书事件。儒生淳于越的建议不但没有被采纳,反而偷鸡蚀了一把米,给儒生们带来一场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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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的起源在于郡田制和分封制的争论。

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年),在咸阳宫举行的一次盛会上,到会的博士七十余人向秦始皇敬酒赞美皇帝功盖古今。

仆射周青臣盛称现行制度的优越性和美好前景,对帝国推行的郡县制心悦诚服。秦始皇大喜,甚为自怡。就在举觞欲饮之时,班内站出博士齐国人淳于越,上前奏道:臣下听说商朝周朝治理天下,享有国运都在一千多年左右,他们采取的分封制实在好得很。就比如一棵大树,朝廷是树干,分封的子弟就是枝丫,这样,树干树枝才能相辅相成,繁枝叶茂,越长越大。现在是,陛下拥有天下,子弟功臣却沒一寸土地。如果有田常篡齐姜,六卿乱王室的非常事发生。没有依恃,如何相救?家国大事要师法历史,方保长治久安。现在周青臣又胡言乱语,以加重陛下的不适举措,不是忠臣所为。

秦始皇一听,问题仍然出在郡县制和分封制这两大对立国策上。他也不武断,交给下面讨论。李斯出来奏上主张。李斯力挺周青臣,坚决主张郡县制,反对分封制。理由:三代不足法;国家已统一,各司其职;诸生以古非今,以自己所长议论法令制度;惑乱老百姓,使老百姓无所适从,大政方针无法贯彻下去。

具体措施:恳请皇上准许,一史官所掌阅的不是秦国的史书都烧掉;二如果不是博士官职责范围内,敢藏《诗》,《书》,百家语者,都杂烧掉,敢用"诗""书"的治罪。三以古非今,乱议法令制度的族灭。四官吏知道而不举报的同罪;五下令三十天不烧书的,鲸脸去边疆守城墙。六留下医药,卜筮,种树之类的书类,七如果有学习当今法令制度的,找个官吏当指导则可以了。

秦始皇立即同意。对主张分封制的淳于越等儒生更加疏远了。

秦始皇就下令"焚书"了。

其实,早在秦始皇封泰山时,秦始皇对儒生就很不满。

秦始皇二十八年(前219年),东巡郡县,征调齐鲁之儒生博士七十人至于泰山下。诸生所议荒诞不经,"始皇闻此议各乖异,难施用,由此绌儒生"。后来,秦始皇遇雨于大树下。″诸儒生既绌,不得与用于封事之礼,闻始皇遇风雨,则讥之"。秦始皇听到后,不反感?

其他就不写了。秦始皇治国用法家,不是不用儒家,而是给了机会的。而"焚书"的原因是"议政无标准″,国家大政方针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到了必须二者取其一的当口上,不然,政策法令难施行。





劉一千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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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秦始皇嬴政为什么“焚书”?秦始皇的多年苦心,儒生却还是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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