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鄭州:公開開庭審理拒執罪案件

俗話說,“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如果欠債不還,到底會帶來什麼樣的後果呢?6月26日上午,河南省鄭州市中原區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陳宏圖擔任審判長,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劉某某涉嫌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一案。

庭審中,被告人劉某某認識到自己未向法院報告財產情況行為的錯誤以及嚴重性,但鑑於自己已償還部分欠款,希望法庭能從輕處罰。同時他表示,“如果我能出去,一年內還清欠款。如果我出不去,別人欠我的賬可能要不回來,但是我出來後會打工去還錢”。對於被告人劉某某的說辭,被害人王女士並不認可,他認為被告人在欠錢之後還一直在外邊做生意,他有能力還錢但是一直都不還,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情節特別嚴重,希望對被告人從重處罰。最後,法院宣佈休庭,將定期宣判。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劉某某的僥倖行為雖可以逍遙一時,但始終逃脫不了法律的制裁。通過此次庭審,中原區法院有效地打擊了“拒執”犯罪行為,形成強大的威懾力量,彰顯了司法權威。同時告誡抱有僥倖心的被執行人,任何惡意規避、抗拒執行的行為,都將會受到嚴厲的刑事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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