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进行时|重庆市检察机关公诉首例恶势力犯罪案件

扫黑除恶进行时|重庆市检察机关公诉首例恶势力犯罪案件

近日,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对被告人唐某某、李某某等14人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依法提起公诉。这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首例恶势力犯罪案件。

检察机关指控,2015年底至2017年初,被告人唐某某、李某某通过开设赌场发放工资、发红包、支付医疗费、提供食宿娱乐消费等手段,先后笼络、纠集被告人陈某等人,在大足区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殴打他人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以唐某某、李某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在该地区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据悉,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按照中央部署、市委要求和最高检工作安排,坚决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迅速部署、稳步推进、层层落实。市检察院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等系列文件,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开通扫黑除恶热线电话,建立联合挂牌督办机制、定期通报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等系列工作制度,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与此同时,全市检察机关严格贯彻依法严惩方针,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坚持专人专办、依法办理的原则,准确把握政策法律界限,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来源 | 重庆检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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