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清废行动2018”专项行动已清理29个问题 处罚9家企业

严格督查要求 确保挂牌督办有力

“清废行动2018”现场督查结束后,重庆全力督促相关区县期限整改,举一反三开展全面排查。

整改期间,重庆督促南川区、丰都县、秀山县政府加快推进生态环境部挂牌督办的4个案件整改工作,要求按照“一案一策”要求制定专门方案,明确整改时间表、任务书,依法查处挂牌督办问题涉及的环境违法行为,严肃追责问责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的相关单位和人员。

并针对长寿区、武隆区、忠县政府和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尚未整改完成的6个突出问题,实施市级挂牌督办,针对每个问题均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待完成整改任务,特别是符合国家提出的“清废、溯源、处罚、问责”4项督办要求后,及时提出解除挂牌督办的书面申请,经市环保局、市环境监察办现场核实,根据整改成效决定是否解除挂牌。

相关区县也立即行动,迅速启动整改。比如南川成立了由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巴南、合川、万州、彭水等区县立行立改,在督查组复查前及时完成问题整改,得到督查组好评。

从严压实责任 确保督察指导有力

为督促整改,重庆印发实施了《关于切实做好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渝环监察〔2018〕15号),督促有关区县限期整治“清废行动2018”涉及的33个问题。要求2018年6月底前完成堆存固体废物清理整治,并展溯源调查;对今年6月底前能完成整改的,应于每周四在区县党报及政府网站予以公示。此外,开展为期1个月的全面排查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和堆存行动,摸清辖区内有关情况,依法严惩排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

重庆还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清废行动2018”后续整改工作,纳入环保集中督察推进整改,要求各督察组进驻期间加强现场核实、开展拉网式排查,强力推进区县加快问题整改。

6月25日至6月29日,市环保局抽调人员组成三个组,跟踪督导荣昌区、武隆区、忠县、垫江县、彭水县和万盛经开区等区县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按照国家销号标准,逐一核查现场整改、处罚、责任追究、整改方案等材料,重点审核是否立案调查和处罚。对不能满足4项督办要求的不予销号。

目前,重庆正结合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发现的问题以及“清废行动2018”督查反馈的问题,研究制定固体废物大排查整改方案、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实施方案。并组织编制全市固体废物处置规划(2018-2035年),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以及病死动物等集中处置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今年,将建成荣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丰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和永川危险废物填埋场等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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