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下午,長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特勤大隊民警在衛星廣場南口處執勤時,發現一輛車違法停在路邊,便上前糾正。
民警走到該車附近,便看到駕駛員面部表情很不自然,在對其駕駛證、行駛證進行查驗時,發現竟然查不到該車牌號。該車駕駛員見狀,稱是自己買的二手車剛過戶,還沒來得及轉籍。
根據專業知識與工作經驗,民警判定該駕駛員很可能是在說謊,便對該車進行進一步的查驗。最後,該駕駛員迫於壓力,終於承認他開的車是套牌車。
隨後,民警在車輛的保險貼處發現了該車的真實號牌,查驗車輛信息後發現該車竟然是報廢車。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民警對該駕駛員進行處罰的同時,扣留了該報廢機動車,做進一步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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