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建議中國用普惠稅優政策撬動養老金第三支柱發展

报告建议中国用普惠税优政策撬动养老金第三支柱发展

養老金體系的第一支柱是指政府承擔的基本養老,第二支柱是企業年金,第三支柱是個人商業養老保險。目前中國基本養老保險“一支柱獨大”,個人商業養老保險替代率遠低於國際水平,難以滿足民眾養老需求。

這份《中國養老金第三支柱研究報告》指出,發展保障模式的養老金第三支柱,突出商業保險在第三支柱中的主導地位,可有效實現商業保險在養老保障體系中的兩個基本定位:一是基本養老保險的有力補充,二是國家養老儲備金的重要來源和組成部分。

中國官方已注意到這一點。繼去年國務院發文要求加快發展商業養老保險後,醞釀已久的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也於日前啟動。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險研究室副主任朱儁生在解讀報告時說,通過稅收優惠政策提升商業養老保險需求,將有助於增加養老金賬戶持有人選擇,提高稅優政策惠及範圍,提高商業養老保險供給效率。

但報告也提出,延稅型優惠政策對高收入納稅人群有較好激勵作用,中低收入人群卻可能因達不到起徵點而無法享受政策福利,因此建議未來考慮引入直接補貼模式,促使稅優政策走向普惠,提高第三支柱替代率。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養老金是民眾的“養命錢”,要保證其安全穩健,需要建立行之有效的監管框架。

對此報告認為,第三支柱稅延養老保險產品設計一定要以資金安全為底線,要求收益穩健、長期鎖定,滿足資金的安全性、收益性和長期性管理要求。同時,基於中國金融監管現狀,有關方面應打造功能監管與主體監管相結合、多部門合作的養老金第三支柱監管模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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