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茅藥酒”跨省追捕案|法律之外 沒有贏家

廣州醫生譚秦東因一篇網文被跨省抓捕一事引發社會關注。該事件將鴻茅酒業帶到大家面前,接受各界評判。

事情還得從頭說起。2017年12月22日,內蒙古鴻茅國藥股份有限公司到涼城縣公安局報案稱:互聯網上有人對“鴻茅藥酒”進行惡意抹黑,稱鴻茅藥酒是“毒藥”。網上的大量不實言論和虛假信息,致多家經銷商退貨退款,給鴻茅國藥股份有限公司造成重大損失。2018年1月2日涼城縣公安局對此立案偵查。

“鴻茅藥酒”跨省追捕案|法律之外 沒有贏家

那麼讓譚秦東惹禍的這篇“科普文章”究竟說了什麼?批評文章的底線又在哪裡?

譚秦東本人曾於3月12日向涼城縣公安局提交了一封申訴書。譚秦東的說法是他寫《中國神酒“鴻毛藥酒”,來自天堂的毒藥》主要是忠告那些老年人,特別是高血壓、冠心病和其他心血管疾病的老年患者不要飲酒,更不要盲目輕信“鴻茅藥酒”的虛假廣告宣傳。他還表示,其並非鴻茅藥酒的同業競爭者,“發帖不以任何商業利益為目的”。對於其網帖中的“毒藥”二字,譚秦東表示,文章標題擬定上或有不妥之處,但在文中沒有捏造任何虛假事實,不能僅看標題定其損害商品聲譽的罪名。

譚秦東無論出於何種目的,如果通過歪曲事實、惡意造謠生事,故意抹黑產品,給廠商造成巨大損失,那麼他被司法機關依法查處,受到法律懲戒也不冤枉。這個得看他的那篇文章中到底說了什麼,咱們看不到原文很多事情也就無從判斷。

不過有一點可以確定,廣州醫生譚秦東的那篇文章確實有點標題黨,起了一個聳人聽聞的標題,言過其實。不過,文章中提到的何首烏、附子、烏藥等致癌物在鴻茅藥酒裡不存在嗎?這一點,想必鴻茅酒業的人比誰都清楚。

正如《說鴻茅酒業“壞話”的法律分析》一文所言,脫離劑量談毒性顯然是在耍流氓,但毒酒的標準該如何認定?是不是能毒死人才算是毒酒?毒酒,毒酒,顧名思義,有毒的酒就應該是毒酒。是不是毒酒,譚秦東的批評文章是科普還是造謠抹黑,法院判決之後自會真相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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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案件在法院宣判之前是沒有定論的。作為一名法律人,出於對司法機關的尊重,不會對該案件的法律適用問題多發一言,寫這篇文章也不是為譚秦東喊冤叫屈。咱們談談法律之外的事情。

再比如保健品宣傳,很多廠商喜歡誇大保健品療效,在他們口中自己的產品是“包治百病”的靈丹妙藥,其實大家都知道如果真的有確切療效,這就不是保健品而是藥物了。只不過很多時候,人們都不會理會,只要別騙到自家老人頭上。

不過像鴻茅酒業這樣主動通過報警引爆輿情的真不多見,當然我們要肯定他們通過法律途徑正當維權的法治意識。只不過,這種行為會讓聯繫到之前某爛片提前點映“自殺式營銷”行為,不知是過於自信還是過於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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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說鴻茅酒業廣告違不違規與譚秦東涉嫌損害商品聲譽案沒有直接關聯。但我們不可否認的是身為醫生的譚秦東正是看了鋪天蓋地的廣告宣傳,才動筆寫那篇文章想提醒世人,雖然他用了不恰當的表述。

據人民日報社旗下的《健康時報》報道:鴻茅藥酒廣告曾被江蘇、遼寧、山西、湖北等25個省市級食藥監部門通報違法,違法次數達2630次,被暫停銷售數十次。

我們都能在不同電視臺看到鴻茅藥酒的廣告,是否違規大家都可以自行判斷。鴻茅酒業的酒一方面以非處方藥的身份宣傳療效,另一方面又為了銷量模糊藥品的屬性,這世上怕沒有事事如意的好事。要知道如果是藥品,必然有具體適應症、禁忌症和嚴格的劑量要求,誰也不會沒病吃藥,俗話說“是藥三分毒”。為了讓自己的產品更具普適性,鴻茅藥酒的廣告中故意淡化了這一點,“每天兩口,把病喝走”,這句最為人所知的廣告顯然不是藥物應有的宣傳語氣。

大家都是讀過書的人,基本的常識還是懂的。這事經過媒體這麼一宣傳,估計很多人都知道某藥酒的具體成分都有什麼。特別是具有醫學知識背景的人寫的文章,更具專業性。莎普爾斯信任危機源自一篇醫生的質疑文章,是被動引爆的,而鴻茅酒業主動報警,他的企業領導大概想著“殺雞給猴看”,抓一個典型,最後的結果可能是他們不願意看到的。我們一起拭目以待。

這個世界有其運行規則,我們每個人都不是世界的中心,也不能左右所有的事情。尊重科學、尊重自然規律,方能走得長遠。

“鴻茅藥酒”跨省追捕案|法律之外 沒有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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