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飲酒駕車被查,竟辯稱喝的藥酒不能算酒

揚子晚報網4月10日訊(記者 梅建明 通訊員 江公宣)近日,家住南京江寧的鄭某駕車經過金橋路路口時,被淳化交警中隊民警依法攔下例行檢查,並檢測出鄭某涉嫌酒後駕車。不過,鄭某感覺很冤枉,他辯稱自己因為牙疼喝了一點藥酒,而藥酒是藥不是酒,交警不應該處罰。但此辯解被交警駁回,鄭某依然被按規定進行處罰。

據介紹,當時民警發現鄭某身上傳來陣陣酒氣,便用呼氣式酒精測試儀對其進行檢測,發現鄭某體內酒精含量為33mg/100ml,涉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而鄭某聽聞自己是酒後駕駛,連忙解釋稱自己牙疼了好幾天,這才喝了一點藥酒。為了不形成酒駕,鄭某還特意休息了兩個小時才開車出門,且鄭某認為藥酒屬於藥物,不是酒,喝完開車不該算酒駕。

民警告訴鄭某,藥酒的主要成分依然是酒,喝了藥酒開車一樣危險,一樣屬於違法行為。最終,鄭某因飲酒駕駛機動車,被處以罰款1000元,記12分並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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