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縣檢察院為24戶農戶追損28萬餘元

隆德縣檢察院為24戶農戶追損28萬餘元

“我們代表聯財鎮剡坪村24戶村民向檢察院表示感謝,若不是你們費勁周折,我們到現在還不能起訴,也拿不到賠償款。”6月7日,任某等人拿著一面“秉公執法、為民辦事、公平正義、排憂解難”的錦旗來到隆德縣檢察院,激動地拉著訴訟監督部檢察官的手道著謝。

2013年10月,隆德縣聯財水利站修建剡坪泵站時佔用了本鎮任某等24戶村民的退耕還林地。2015年7月,剡坪水庫水位上漲造成該24戶村民土地塌方及地上附著物毀損。隆德縣檢察院檢察官履職過程中,得知他們因不能確定損失而無法起訴這一情況後,主動到村民家中瞭解情況並實地查看。

判決生效後,作為二級法人的水利工作站沒有經費支付28萬餘元賠償款,檢察長得知情況後,與水利工作站的主管部門隆德縣水務局進行溝通,最終水務局作為一級法人單位履行了賠償義務。

此案的辦理只是隆德縣檢察院心繫人民、為民服務的一個縮影。近年來,該院秉承“一切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工作理念,充分發揮檢察院監督職能,在履職中主動作為,積極支持弱勢群體起訴民事案件9件146人,挽回損失100餘萬元,贏得了人民群眾一致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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