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長期以來有個問題一直困擾著我(可能還有很多朋友)“那個‘雕牌’到底是個什麼樣的牌子”
毫不客氣地說,長期以來這個叫做 BOY LONDON 的牌子彷彿給我的感覺都不太“高級”,過去的兩年越來越多的“社會人”將他列為標配必備:BOY LONDON 的T恤以金鍊子襯托,下身一條緊繃雙腿的緊身褲,一雙豆豆鞋...
除了這些土的讓人彆扭的買家秀,難道這個品牌真的就是這樣呈現給世人的嗎?若不是瞭解過這個品牌,以“國貨起洋名”的思維定式去思考,真的很容易將這個牌子理解為某國產土酷品牌。
“竇唯被稱讚品味超前,而他也常被說成大陸第一個穿 BOY LONDON 的人”同樣的,香港時尚先鋒黃偉文也自稱,在80年代自己還年輕的時候,曾經有穿過一身 BOY LONDON,非常前衛。
如果說這兩位的故事實在有些遙遠,那麼當代的巨星身上,我們也會看到 BOY LONDON 的身影。比如蕾哈娜,比如 gaga....
所以說了這麼多,BOY LONDON 到底是個什麼樣的存在?
英國的街頭品牌鼻祖——BOY LONDON
回到1976年,那時的人們對於街頭品牌還很陌生,而一個名叫 Stephane Raynor 的英國人在倫敦的 Kings Rd 開了一家名為 BOY 的小門臉。
沒想到的是,剛剛開業這個小商店就火遍整個倫敦,火爆程度堪比現在的 Supreme。人們為了搶購,不惜砸壞商店窗戶,還是最後叫警察前來解圍。
要問他的火爆原因,“叛逆”作為品牌的理念甚至被貫徹到了品牌的 logo。這隻英國“老鷹”靈感竟然來自於納粹黨的“帝國之鷹”,其叛逆程度可見一斑。
加之 Stephane Raynor 在界內的人脈,店裡往往“星光熠熠”,毫不誇張地說,隨便一個顧客都是當時的潮流圈名流。甚至“僱用”了 Billy Idol 作為收銀員;以及朋克運動的重要推手 Philip Sallon 都在店內做起了端茶倒水的零活。
商店門口也時常聚集著一大幫穿著時髦的潮流青年。在大家共同努力帶貨的驅使下,這個品牌一傳十、十傳百的徹底火爆了全球!
無論是 Madonna 還是 Boy George,都把 BOY LONDON 作為衣櫃裡最為常見的服裝品牌。
到了80年代中期,BOY LONDON 不再是圈內的專屬,他成為了年輕人追逐叛逆、追求個性的第一選擇。90年代的 BOY LONDON 依然在潮流的最前端,但是品牌還是在訂單多到失控的情況下,被迫關停。
就這樣,一直到2007年,這個沉睡的王者才在 Stephane 新店 SICK 中醒來,一時間明星帶貨不斷。
可這樣一個傳奇品牌為什麼到了中國就變成這副樣子?甚至成為社會人最愛?
答案在那場英韓商標之戰說起
1995年,BOY LONDON 所屬的英國安格洛聯營公司(ANGLOFRANCHISE LTD)在韓國註冊了 BOY LONDON 文字及雄鷹圖形商標。之後,安格洛便將商標轉給韓國的寶成國際株式會社,轉讓期為10年。
而在10年之約到期之前,寶成國際株式會社就對商標進行了再次轉讓,給了 American Star 株式會社,也就是後來的 BOY LONDON 株式會社。
而這個時期,那個原汁原味的英國 BOY LONDON 正在休眠,事情也是在這個時候發生了微妙的變化。一直到“真正的”BOY LONDON 迴歸,中國人看到的大多都是那個早就面目全非的、色彩斑斕的“新潮牌”,甚至難以想到這個牌子原本應是一個亞文化先鋒!
原本以 LV 手包、紀梵希T恤、Gucci 腰帶扣為標配的“社會人”找到了一個價位更加友好的替代品,這時的他們已經不在乎 logo 的來歷,他們的眼中只剩下那對能夠帶領他們“起飛”的翅膀,那對能夠讓他們在虛榮海洋裡盡情翱翔的翅膀。
2012年,英國安格洛聯營公司到中國,要求撤銷韓版的商標。因為1995年那會兒,英國安格洛聯營公司不光在韓國註冊了,在中國也有,只不過韓國人不知道。這樣算起來,還是英國人註冊得早。而第一輪商標大戰以韓方商標被判撤銷結束。韓國人不服上訴,還以安格洛聯營公司連續三年未使用其持有商標為由,申請撤銷英國版的商標。局勢一度反轉,英方被判撤銷後,將國家商評委訴至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利益當前,雙方來回拉扯了一輪又一輪,都不希望對方壞了自己的生意。這場商標大戰,終於在今年年初以英國版的獲勝落下了帷幕。
但是勝利的結局可能並不代表大團圓
剛剛回歸明星們還是捧場的,但文化趨勢讓年輕的人們不再想去了解那個亞文化崛起的故事。幾年下來,我們發現依然在穿 BOY LONDON 的只剩下那些熱愛朋克文化並且回味它曾經輝煌的那些真愛粉。
而那個原本內涵的真· BOY LONDON 已經被那個“社會” BOY LONDON 將名聲弄得“不得人心”,即便再好看,很多朋友不去選擇它的原因恐怕都是忌憚那個曾經“社會人專屬”的光環吧!
(圖片源於網絡)
閱讀更多 OG購流行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