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在去往刑场的路上突发心脏病,是送去抢救,还是任其死掉?


这种情况法律上是没有明确规定要对死刑犯进行抢救的。但是我觉得出于人文关怀,这种情况还是应该对其进行救治的

刑事诉讼法第211条、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341、342条规定但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

1.在执行前发现裁判可能有错误的; 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3.罪犯正在怀孕的。

这种情况法律上是没有明确规定要对死刑犯进行抢救的。但是我觉得出于人文关怀,这种情况还是应该对其进行救治的。

死刑犯虽然被判死刑,但是行刑之前他的生命还是属于自己的,任何人都同样没有权利剥夺。监狱有义务在执行死刑之前对犯人验明正身,并进行心理辅导,记录遗言,保护犯人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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