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精神分裂症患者病程與預後怎樣?
精神分裂症在初次發病緩解後可有不同的病程變化。大約1/3的病人可獲臨床痊癒,即不再存有精神病理症狀。但即使在這些“康復者”中,由於精神分裂症深刻地影響了患者的正常生活和體驗,病人在病癒後也會發現自我感受與過去有所改變。另一些病人可呈發作性病程,其發作期與間歇期長短不一,復發的次數也不盡相同,復發與社會心理因素有關。與抑鬱和躁狂症有完全緩解不同,精神分裂症的發作與中止無突然的轉變與明顯的界限。
通常女性的預後要好於男性。
2、療程酌情而定。
6. 藥物難治性精神分裂症怎樣處理?
1、重新審定原精神分裂症診斷,以進一步排除其他疾病的可能。
2、必要時進行血藥濃度測定,以明確患者服藥的依從性,以及患者是否存在藥物代謝問題。
4、療程不少於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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