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昌市被確定為全國綠色貨運配送示範工程創建城市

6月15日,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 商務部辦公廳下發《關於公佈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示範工程創建城市的通知》(交辦運〔2018〕75號),經城市申報、省初選推薦和專家評審,並經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商務部研究同意,許昌市被確定為全國綠色貨運配送示範工程創建城市。

許昌市被確定為全國綠色貨運配送示範工程創建城市

根據通知要求,一是完善示範工程創建實施方案。對照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示範工程創建要求,根據評審過程中專家提出的意見建議,進一步完善示範工程實施方案,細化考核指標和建設任務、明確各項任務項目載體、科學制定工作進度計劃、落實責任分工和保障措施。二是推進落實示範工程工作任務。加強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示範工程的組織領導,進一步完善示範工程建設領導機構和部門聯動工作機制,強化統籌協調和業務指導,加快建立完善推動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發展的體制機制和保障措施,確保示範工程建設取得實效。三是加大示範工程支持力度。積極完善配套政策,從配送節點建設、新能源物流配送車輛購置及運營、配送車輛通行便利政策、融資保險、土地、財稅等方面對示範工程相關項目給予扶持,切實落實各項保障措施,確保實現創建工作目標,全面提升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的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使廣大人民群眾共享示範工程創建成果。

許昌市被確定為全國綠色貨運配送示範工程創建城市

許昌市被確定為全國綠色貨運配送示範工程創建城市

示範工程創建時間為2年(2018年7月至2020年6月),示範建設期末,交通運輸部將會同公安部、商務部組織專家按照《指標體系》要求,結合各創建城市實施方案確定的工作目標,對創建城市進行驗收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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